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程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庆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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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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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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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存在主营业务规模较小风险的事项
公司在原有房屋租赁业务基础上,于2017年9月中旬开始拓展水环境修复、水质监测设备销售等新业务以改善公司经营效益。 一方面,2017年至2025年,公司房屋租赁业务收入将保持在620万元至650万元的区间内,另一方面,公司目前水环境修复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现阶段所签订合同以小型项目为主,因此,公司存在主业经营规模较小的风险。
未来,在具备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大力拓展水环境业务及水质检测设备销售业务,不断积累业绩资质,逐步从承接小型水环境项目扩展至政府PPP类项目及其他大型水环境治理项目;同时顺应市场需求,大力开展水质检测设备销售业务,实现公司业绩快速增长,增强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增加营业收入规模。
2、报告期内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1)2017年11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至善与北京春晖园文化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水质提升项目实施合同》,由嘉兴至善实施北京春晖园文化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春晖园温泉度假酒店内的景观湖及周边水体景观水质提升项目,合同总价款4,960,000元(含增值税)。同日,嘉兴至善与北京春晖园文化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上述合同。截至2018年1月4日,上述项目已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
(2)2017年11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巴彦淖尔浩彤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水质提升及水景观建造项目实施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至善与内蒙古浩彤现代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巴彦淖尔浩彤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水质提升及水景观建造项目实施合同》,由乙方实施内蒙古浩彤现代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京藏高速临河新区出口(临陕路五公里路北)的浩彤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水质提升及水景观建造项目,合同价款4,665,460 元(含增值税)。同日,嘉兴至善与内蒙古浩彤现代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上述合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项目已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
(3)2017年11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富华物业住宅区水质提升及水景观建造实施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至善与呼和浩特市富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富华物业住宅区水质提升及水景观建造实施合同》,由嘉兴至善实施呼和浩特市富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的巨海城、桥华世纪村、巨华世纪城、华茂名居、亲亲尚城及琦琳北辰小区内的22个景观水体水质提升及水景观建造,合同总金额为2,000,490元(含增值税)。同日,嘉兴至善与呼和浩特市富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上述合同。由于业主方拟对所属小区内的水体景观进行综合改造,需变更项目实施方案,导致实施时间推迟至2018年4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项目尚在实施中。
(4)2017年11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水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至善与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水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合同》,由嘉兴至善实施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的海淀区南沙河(稻香湖桥~上庄新闸)生态修复项目,合同总价款:942,081元(含增值税)。同日,嘉兴至善与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上述合同。因气候原因总包方未下达开工通知,经协商后确定工程延期至2018年4月开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项目尚在实施中。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3.1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程涛
日期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ST宏盛 公告编号:临2018-007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在北京市迪阳大厦809A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14日以电话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程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16,852.68元,实现母公司报表净利润-4,028,893.64元。2017年度,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85,027,288.27元,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89,056,181.9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意见: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临2018-009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临2018-010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8年5月23日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6日。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临2018-011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进行了逐项排查。经过排查,公司2017年度报告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公司2017年度经营情况,经排查公司原来涉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况已消除。
但公司近年来营业收入较低,2017年营业收入11,054,120.13元,同比增长105.11%;公司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多年为负,2017年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45,502.94元,表明公司主营业务处于转型初期,未来增长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和第13.3.1条,公司申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临2018-012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临2018-013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ST宏盛 公告编号:临2018-008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在北京市迪阳大厦809A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14日以电话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阳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及对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成员经审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及对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成员经审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经审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ST宏盛 公告编号:临2018-009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规定,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原《公司章程》作出如下修订: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ST宏盛 公告编号:临2018-010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目前水环境修复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水质检测设备销售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至善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具体变更如下:
一、 变更前经营范围
水处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景观水体设计; 水体生态和净化及资源利用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水体生态修复的设计及施工; 水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变更后经营范围
水处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景观水体设计; 水体生态和净化及资源利用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水体生态修复的设计及施工;水产品销售;水质检测设备的销售;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17证券简称:*ST宏盛公告编号:2018-011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2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大厂潮白河工业区蒋谭路廊坊潮白河喜来登酒店二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23日
至2018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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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未在上述时间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在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情况下,仍具有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
(二) 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809A
(三) 登记手续: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股东单位股票账户卡。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强
电 话:010-84059031
传 真:010-84059215
(二)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ST宏盛 公告编号:临2018-012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4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公司股票于2016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数,上述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
但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 条第(三)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低于1000万元”,公司股票自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起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7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2906号):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054,120.13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6,852.68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6,573,953.17元。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三、经排查公司涉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的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进行了逐项排查。经过排查,公司2017年度报告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公司2017年度经营情况,经排查公司原来涉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况已消除。
四、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况
公司近年来营业收入较低,2017年营业收入11,054,120.13元,同比增长105.11%;公司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多年为负,2017年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45,502.94元,表明公司主营业务处于转型初期,未来增长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和第13.3.1条,公司申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鉴于上述原因,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对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ST宏盛 公告编号:临2018-013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期及当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3、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对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了明确规定。
2、《企业会计准则第16——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中,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2)明确了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应。
3、针对2017年新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该通知新修订了财务报表格式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债”项目;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和“其他收益”项目,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
(三)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前述会计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四)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六)决策程序
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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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期及当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0817 公司简称:*ST宏盛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