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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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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绍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及负债变动情况

(1)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31.54%,主要是由于本年新并购企业,以及受行业政策影响,医院回款期有所延长所致。

(2)预付款项较年初增长73.93%,主要是对上游供应商预付款增加所致。

(3)存货较年初增长11.70%,主要是由于本年新并购企业,以及业务规模增长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下降90.88%,主要是年初的结构性存款到期,以及留抵增值税减少所致。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下降30.98%,主要是公司持有的东凌国际股票价格下跌影响。

(6)商誉增长162.64%,主要是本年新并购四川及甘肃地区商业公司影响。

(7)其他非流动资产下降19.10%,主要是上年底预付的股权收购款已转为对子公司投资所致。

(8)短期借款增长155.28%,主要是受行业政策和业务增长影响,经营需要资金较多所致。

(9)应付账款增长15.40%,主要是本年业务继续保持增长所致。

(10)其他应付款增长22.90%,主要是各类保证金增长所致。

(11)长期借款增长381.35%,主要是受行业政策和业务增长影响,经营需要资金较多所致。

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成果变动情况

(1)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8.82%,主要是本期数不含已剥离的化工板块费用影响。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53.91%,主要是本期数不含已剥离的化工板块费用影响。

(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51.36%,主要是本期联营企业利润保持增长所致。

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净流出增长45.94%,主要系行业政策影响,公司应收账款同比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净流入减少94.81%,主要是本期对外投资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净流入大幅增长,主要是为满足经营需要,本期增加了银行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股票代码:000950 股票简称:*ST建峰公告编号:2018-036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5月11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

2018年4月20日,公司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7 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 [2018]ZD20245号)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经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152,820,782.1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06,266,191.36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3,620,128.98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7,251,786,363.8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6,717,581,560.76元;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23,044,600,748.73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经符合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条件,并于 2018年4月1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符合恢复上市条件及申请恢复上市的报告》。2017年4月26日,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恢复上市保荐人,为公司恢复上市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保荐书》,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本公司恢复上市;同时北京懋德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恢复上市出具了《关于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恢复上市之法律意见书》。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于公司提出恢复上市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若该申请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受理,或受理后未被核准恢复上市,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公司暂停上市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电话:023-63910671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ST建峰 公告编号:2018-035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