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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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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09 公司简称:山西汾酒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谭忠豹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常建伟总经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世彪总会计师保证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应收票据增加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本期赊销增加所致;

3、应交税费增加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4、其他应付款增加主要系本期未付的市场促销费增加所致;

5、少数股东权益增加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净利润增加所致;

6、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增加、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基本每股收益主要系本期商品酒销售增加所致;

7、销售费用增加主要系本期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等增加所致;

8、财务费用减少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9、营业外收入减少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处置减少所致;

10、营业外支出减少主要系本期停止缴纳河道管理费所致;

1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及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1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期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1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期支付的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14、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本期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按产品档次、销售渠道、地区收入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经销商增减变动情况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谭忠豹

日期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