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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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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8-021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8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采用传真方式和直接送达方式进行表决,应收到表决票9张,实际收到表决票9张。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与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抓住四川省成都市整体发展规划区域调整的有利时机及国家级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加快智能化生产线建设,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成都”)与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签订《高性能玻璃纤维先进制造基地项目合作协议》,巨石成都拟实施整厂搬迁,并在青白江区行政管理区域内投资新建高性能玻璃纤维先进制造基地项目。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8-022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与成都市青白江区

人民政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内拟新增投资项目尚处于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建设内容、项目用地、投资金额、建筑面积、建设进程等存在不确定性。

●取得本协议内拟新增投资项目土地的必要的政府审批程序尚未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内拟新增投资项目在确定实施前还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公司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依据《公司章程》和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项目可能会受到政策、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存在项目实施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8年4月28日,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巨石”、“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成都”或“乙方”)与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高性能玻璃纤维先进制造基地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签订本协议事宜已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于本协议内各个项目,在具体实施时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的背景

为进一步促进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整体规划的调整和发展定位,本着有利于企业和地方“共同发展”的原则,促进企业产业升级和城市品质提升,实现互利共赢,2018年4月28日,巨石成都(协议主体为“乙方”)与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协议主体为“甲方”)签订了《高性能玻璃纤维先进制造基地项目合作协议》,巨石成都拟实施整厂搬迁,并在青白江区行政管理区域内投资新建高性能玻璃纤维先进制造基地项目。

(二)协议主要内容

1、为进一步促进青白江整体规划的调整和发展新定位,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实施乙方的整厂搬迁。

2、甲方同意乙方在欧洲产业城选址新建高性能玻璃纤维先进制造基地(以下简称:先进制造基地),打造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示范园区。

3、乙方搬迁由甲方负责对巨石成都现有土地房屋及设备等资产进行评估后按评估金额对巨石成都进行补偿。

(三)进度安排

1、先进制造基地采取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2020年底前建成投产两条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总投资30亿元。

2、乙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即刻启动先进制造基地项目的规划设计、立项、环评等前期工作,在2018年6月底前交地的情况下,力争启动一期工程建设;甲方应配合乙方项目规划设计、土地出让、立项、环评、能源与排放等指标的落实、项目施工临时用电等工作。

3、乙方2019年完成行政办公楼、配套生活设施、第一条年产12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及配套公用设施建设。

4、甲方确保2019年6月底前,先进制造基地配套的双回路220KV电站、天然气管线、供水、排污等全部建成,为乙方生产线2019年投产创造条件。

5、乙方一期项目完成后立即启动二期项目建设,力争2020年建成第二条年产13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及配套的公用设施,形成年产25万吨玻璃纤维先进制造生产基地。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

(1)甲方同意对乙方积极响应青白江总体规划调整的整厂搬迁给予补偿。甲乙双方同意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巨石成都现有土地及房屋进行评估后按评估金额对巨石成都进行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和方式以甲方指定的区属国有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搬迁协议》约定为准。

(2)甲方同意在清泉欧洲产业城内为乙方提供不低于526亩工业用地用于搬迁项目建设,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

(3)甲方同意为新项目建设能源、环保排放等要素予以优先保障;提供“一站式服务”,协助乙方办理各项手续;协助乙方对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配合向上争取相关支持政策。

2、乙方

(1)乙方同意响应政府号召,在欧洲产业城建设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高性能玻纤先进制造基地。

(2)乙方同意配合引进相关下游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项目,建成西部最大的玻纤复合材料产业示范园区。

(3)乙方承诺,先进制造基地全部采用世界领先的中国巨石自主知识产权的设计与技术,引进世界先进的装备,从而为欧洲产业城高水平建设起到示范作用。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协议的签署及未来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龙头的地位,扩大公司影响力,符合公司长远经营规划的要求。

(二)项目实施后,巨石成都将借助成都市未来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完善产业布局,提升智能化水平,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强核心竞争能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协议内拟新增的投资项目尚处于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建设内容、项目用地、投资金额、建筑面积、建设进程等存在不确定性。

(三)取得本协议内拟新增的项目土地的必要的政府审批程序尚未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四)本协议内拟新增的投资项目在具体确定实施时还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公司将根据具体项目内容,依据《公司章程》和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项目可能会受到政策、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存在项目实施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巨石成都与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签署的《高性能玻璃纤维先进制造基地项目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8-023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合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与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股份”)进行换股吸收合并(以下简称“本次合并”),合并后中国建材存续,中材股份相应办理退市及注销登记,中材股份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将由中国建材承接与承继。

截至2018年5月2日,中材股份H股股东持有的全部1,164,148,115股中材股份H股已按换股比率转换为989,525,898股中国建材H股,中材股份非上市股股东持有的全部2,407,315,885股非上市股已按换股比例转换为2,046,218,502股中国建材非上市股,本次合并的H股及非上市股份的换股已经完成。具体内容请见中国建材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com.hk)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