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07 证券简称:江阴银行 公告编号:2018-029
转债代码:128034 转债简称:江银转债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江阴市砂山路4号汇丰大厦三楼第五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
(五)主持人:本行董事长孙伟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3,721,855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67,354,347股的22.843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2,262,282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60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59,573股(扣除持有江银转债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6%。
本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作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四、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单位:股
■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就上述非累积投票提案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单位:股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潘岩平、张玉恒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行《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807 证券简称:江阴银行 公告编号:2018-030
转债代码:128034 转债简称:江银转债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江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修正前转股价格:人民币9.16元/股
●修正后转股价格:人民币7.02元/股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18年5月3日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于2018年5月2日召开了本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鉴于截止2018年4月16日,本行A股股票已经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9.16元/股×80%= 7.328元/股),已满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的孰高值,转股价格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向上取整)。
因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7.016元,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6.686元,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5.18元,股票面值为1元,故本次修正后江银转债转股价格为7.02元/股。因此,江银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7.02元/股。
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