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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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2018-05-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5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直销柜台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已在直销柜台有认购过本基金基金份额记录的投资者不受基金份额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柜台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本基金直销柜台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其他各销售机构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1,000元,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适用下表特定申购费率,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的适用下表一般申购费率: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3)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1份时,登记机构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赎回,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 日但少于3 个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 个月但少于6 个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6 个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上述未纳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注:1个月为30日;1年为365日。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zg.com。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上述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机构或场外非直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和最低基金份额保留余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4) 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 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或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95336(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tzg.com查询其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6)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8年2月23日《上海证券报》上的《财通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财通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7)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4日

关于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基金增加财通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8年5月7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新增财通证券为销售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财通资管瑞享12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5686)

二、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通过财通证券认购、申购本基金的,可参与该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信息以财通证券的相关公告为准。若原认购费、申购费为固定费用的,则按规定的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基金处于封闭期的,自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起适用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本基金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财通证券所有,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财通证券的规定为准。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财通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财通证券办理上述认购、申购等基金投资事务的,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财通证券的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敬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ctzg.com)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投资者可通过财通证券和本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6

网址:www.ctsec.com

2、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6

网址:www.ctzg.com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