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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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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74版)

2018-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4版)

单位:万元

(二)员工工资变动如第一个问题中图表所示,人均工资水平相对较高的销售人员和研发人员工资涨幅较大。(3)结合薪酬政策、业绩情况、员工构成等,补充说明员工人数仅增加9人的情况下,职工薪酬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回复:

从整体上来看,公司最近三年员工人数和薪酬支出呈现连续上升的趋势:平均在职人数(按每月人数加权平均)从2015年的1079人上升至1322人;人均薪酬从9.17万元/年上涨至11.43万元/年,增长幅度达到29.45%,在职员工和人均薪酬的双重增长导致了公司近三年来薪酬支出的增加。

2017年期末职工人数较2016年没有大幅增加而薪酬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人力资源成本逐年增加背景下,内部不同薪酬水平的人员组成结构发生变化以及部分员工薪酬调增所致。董监高薪酬支出较上年增长了398.66万元,上涨幅度为86.05%:主要原因在于公司2017年度新增高级管理人员四名;其次,为了维护管理团队稳定,其他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有一定幅度的上涨。研发人员平均在职人数从2016年度的152人上升至217人,导致支出较上年增长了1,310.78元,增长比例为41.77%。销售人员平均在职人数从2016年的64人增加至120人,同时,根据公司的薪酬政策,2017年新增订单的增长带来销售奖金增加,两项因素共同作用导致销售人员薪酬支出较2016年度增长了618.23万元,增长比例为57.07%。

会计师核查结论:

公司基于未来的发展安排和2017年度的经营情况,平均薪酬较高的研发人员和销售人员增加较多,导致2017年度薪酬支出增长较大;公司员工薪酬大幅增加合理。

9、根据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募投项目“机动车驾考、培训系统及城市智能交通系统改扩建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36.45%,募投项目“基于北斗卫星技术智能交通系统、智能驾驶培训和考试系统研究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0.68%,两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7年5月。请公司补充披露并说明:

(1)募投项目的投入计划、当前进展以及投入未达计划进度的原因;

回复:

(一)机动车驾考、培训系统及城市智能交通系统改扩建项目

1、项目投入计划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公司原建设计划,“机动车驾考、培训系统及城市智能交通系统改扩建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9,496.40万元,项目原计划自2016年5月起开始投入建设,建设期为1年,于2017年5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本项目投入资金计划用于建筑工程(含土地购置)、工艺设备、安装工程费、公用工程等工程费用投入,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其它费用及基本预备费投入,具体预算情况如下:

2、项目当前进展

截至2017年末,该项目正在积极建设中,公司已签订相关项目建设及采购合同金额合计为9,683.58万元,已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106.75万元,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36.45%;截至目前,公司已签订相关项目建设及采购合同金额合计为11,874.35万元,已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575.11万元,投入进度为43.98%。根据目前的项目实施进度,公司计划于2018年末基本完成该项目的建设及工艺设备采购、安装工作。截至目前,该项目主要部分建设进展及未来实施计划具体如下:

3、项目投入未达计划进度的原因

截至目前,该项目建设进度未达到原计划进度,主要原因如下:

(1)项目开工时间晚于原计划时间。主要由于该项改扩建项目要求新建的场地、厂房和未来采购的设备及生产方式高度匹配,导致项目建设前期有大量的准备工作,具体包括:设备选型,工艺流程规划及对场地、厂房的相应调整,设计建筑图纸等。上述因素导致该项目实际开工时间较计划时间相对滞后。

(2)在工程进度过程中,部分工程根据实际需求及生产功能要求进行了建设方案变更。主要包括一号生产厂房墙板设计方案变更为幕墙系统;屋面系统由柔性屋面系统变更为刚性屋面系统,对应屋面通风设备、采光设备也有所变更;厂房地面系统由钢纤维地坪变更为混凝土双向钢筋;办公楼幕墙外立面设计变更等。以上主要变更部分需要重新履行工程设计、评审等手续,工程建设进度相应延后。同时原未变更方案部分建设工程因涉及交叉施工,其进度受部分工程采用新方案的影响相应延迟。

(二)基于北斗卫星技术智能交通系统、智能驾驶培训和考试系统研究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投入计划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公司原建设计划,“基于北斗卫星技术智能交通系统、智能驾驶培训和考试系统研究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投入资金9,190.40万元,项目原计划自2016年5月起开始投入建设,建设期为1年,于2017年5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项目当前进展及投入未达计划进度的原因

截至2017年末,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62.32万元,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0.68%,募集资金投入全部为项目前期发生的建设工程设计费用。该项目原计划在公司现有地块上建设,其中驾驶员考试与培训系统测试区及智能交通系统测试区位于公司南侧,开发与测试基地综合楼位于公司西侧,均在原有预留场地上建设,不涉及新增用地。该项目早在2014年3月由江苏省工程咨询公司出具了基于当时公司经营实际和技术条件下的《基于北斗卫星智能交通系统、智能驾驶培训和考试系统研究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号JECC2014-KY-0388A)。公司于2016年5月份上市,两年期间,由于公司业务发展、经营策略、行业发展需求及监管改革趋势已有新的变化,基于北斗卫星应用的驾考系统、多伦学车等新业务在技术成熟度和发展方向上有了进一步更新和扩展,融合智能驾考、驾培新技术和新产品的运营与研究示范于一体的募投建设项目将更有利于北斗卫星技术应用研究的推进。基于此目的,公司现有地块无法满足上述优化募投项目所需的项目建设设计要求,公司本着审慎性原则,需对募投项目原设计和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从而适度暂缓了该项目的投资节奏,以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有效的配合公司经营发展和战略布局。

(2)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并详细分析判断依据;

回复:

(一)机动车驾考、培训系统及城市智能交通系统改扩建项目

该项目的建设是对公司现有生产线进行的扩建改造,主要满足公司机动车驾考、培训系统及城市智能交通系统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新型产品的生产能力提升及系统集成向上游延伸的需求,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加工、检测和新产品开发能力。截至目前,机动车驾考、培训系统及城市智能交通系统均为公司主要产品;机动车驾考、培训行业自动化监管要求不断提升;“电子化”考察范围不断扩大;系统集成向上游延伸的行业发展趋势未发生变化;交通管理部门提升交通管理水平的需求不断增长。目前,该项目正处于建设阶段,且具有明确的后续建设计划及资金投入安排,公司实施该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基于北斗卫星技术智能交通系统、智能驾驶培训和考试系统研究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该项目的建设是以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授予“机动车驾驶人技能考试研究示范基地”为契机,将北斗卫星技术与公司现有智能交通产品、智能驾考产品相结合的研究示范化项目。截至目前,北斗卫星技术仍为公司主要产品采用的卫星定位技术;客户对于驾驶人考试、培训综合信息服务的信息化需求未发生变化;公司持续推进研发能力提升,打造集研究、开发、破坏性试验为一体研究平台的研发需求未发生变化;与此同时,产品展示基地可以向来访客户展示公司产品的实地运行情况,使客户直观地、深刻地认知新产品、新技术的实际可操作性,为公司业务的拓展提供重要的保障。公司实施该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该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显著滞后于原建设计划,主要系该项目建设选址尚未落实,公司将进一步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对原项目方案进行调整及优化,待方案确定后再持续推进实施。公司实施该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3)募投项目后续是否将继续投入,并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若相关募集资金已有其他用途安排的,请充分披露后续使用计划。

回复:

(一)机动车驾考、培训系统及城市智能交通系统改扩建项目

根据该项目目前的实施推进情况,公司具有明确的后续建设计划及资金投入安排,该项目将依据建设方案继续投入,预计于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公司与该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将优先用于项目后续建设投入,募集资金不存在其他用途安排。

(二)基于北斗卫星技术智能交通系统、智能驾驶培训和考试系统研究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仍将进一步落实该项目建设选址事项,并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对原项目方案进行调整及优化,待方案确定后再持续推进实施。截至目前,公司对于该项目募集资金不存在其他用途安排。未来期间,若项目选址事项无法落实,或该项目的调整及优化无法有效配合公司经营发展和战略布局,公司将适时变更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与《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公司募投项目未达

到计划进度具有合理原因,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目前,公司

募投项目后续将继续投入,募集资金不存在其他用途安排。未来期间,若部分项

目实际无法按照现有计划实施,公司将适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充分提示上述相关风险。

会计师核查结论: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公司募投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具有合理原因,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后续将继续投入,募集资金不存在其他用途安排。未来期间,若部分项目实际无法按照现有计划实施,公司将适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充分提示上述相关风险。

10、年报披露,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0.25亿元,其中利息收入0.11亿元。请公司:

(1)补充披露上述利息收入的形成原因;

回复:

公司的利息收入来源于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产生的存款款利息收入,公司2017年末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累计余额为90,939.76万元,2016年末累计余额为88,726.05万元,公司的货币资金结余全年均保持在较高水平。从资金来源和存款类型看,对本期的利息收入来源进行分类,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元

(2)说明将其归类为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公司账面货币资金结余主要是来自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自有资金结余和2016年度筹集的募集资金款,公司最近三年除了募集资金以外,未通过其他渠道融资获取现金。公司为了日常闲置资金的管理需要,将以上自有资金作为能够随时变现的定期存款,定期存款的期限从一个月到六个月不等,公司持有以上定期存款不是以投资为目的。因此,将产生的定期存款利息收入作为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处理,与公司持有该资产的目的一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的要求。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款为24,867.7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4,867.72万元,2017年度取得活期利息收入为128.07万元,账面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科目,现金流量表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中反映;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10,000.00万元,2017年度收到理财产品收益为246.16万元,账面计入“投资收益-理财产品收益”科目,现金流量表在“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中反映,除上述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外,公司其他资金未购买理财产品。

会计师核查结论:

公司的利息收入来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其他保证金存款的利息收入,将其归类为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量合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11、根据年报,公司并未列示稀释每股收益数额,请公司核实原因并补充披露。

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企业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利润和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并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中关于每股收益的列报的规定,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基本每股收益。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编制比较财务报表时,各列报期间中只要有一个期间列示了稀释每股收益,那么所有列报期间均应当列示稀释每股收益,即使其金额与基本每股收益相等。

鉴于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情形,合并利润表中未列示稀释每股收益金额。

会计师核查结论:

公司的稀释每股收益的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特此公告。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