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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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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息调整
及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18-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5

债券代码:136466 债券简称:16长园02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息调整

及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回售代码:100918

回售简称:长园回售

回售价格:按面值人民币100元/张

本次回售申报日:2018年5月9日至2018年5月11日

回售兑付日:2018年6月6日

票面利率是否调整:债券存续期后1年票面利率调整为6.90%

特别提示:

1、根据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2016年6月2日披露的《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第二期)(债券简称:16长园02,债券代码:136466,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45%,在债券存续期前2年保持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发行人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为6.9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1年固定不变。

2、根据《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4、本次回售等同于“16长园02”债券持有人于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8年6月6日),以100元/张的价格卖出“16长园02”债券,请“16长园02”债券持有人慎重判断本次回售的风险。

5、本公告仅对“16长园02”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不构成对申报回售的建议,“16长园02”债券持有人欲了解本次债券回售的详细信息,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相关文件。

6、本次回售资金发放日指公司向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16长园02”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2018年6月6日。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本期债券回售代码:100918 回售简称:长园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18年5月9日至2018年5月11日

3、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

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日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

5、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日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18年6月6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7、发行人将于2018年6月6日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注销。

8、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投资者以100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卖出“16长园02”,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16长园02”债券持有人慎重判断本次回售风险。

二、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调情况

1、根据《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16长园02”票面利率为4.45%,在存续期前2年期固定不变,发行人有权在存续期间的第2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

2、“16长园02”在存续期前2年期票面利率为4.45%,在存续期的第2年末,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本公司决定上调“16长园02”票面利率,即“16长园02”存续期后1年的票面利率为6.90%,并在其存续期后1年固定不变。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发放日:2018年6月6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7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5日期间利息,票面年利率为4.45%。每手债券(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4.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债券派发利息为35.6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债券派发利息为40.05元。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帐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

五、回售申报日

2018年5月9日至2018年5月11日。

六、回售申报期间的交易

“16长园02”在回售申报期内将继续交易;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

七、回售申报程序

1、申报回售的“16长园02”债券持有人应在2018年5月9日、2018年5月10日、2018年5月11日正常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申报代码为100918,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2、“16长园02”债券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回售的债券申报回售。“16长园02”债券持有人在本次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视为对回售选择权的无条件放弃。

3、对“16长园02”债券持有人的有效回售申报,公司将在本年度付息日(2018年6月6日)委托登记机构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

八、回售实施的时间安排

九、风险提示及相关处理

1、本次回售等同于“16长园02”持有人于债券存续期间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8年6月6日),以100元/张的价格(净价)卖出“16长园02”债券。请“16长园02”持有人对是否行使回售选择权进行慎重判断并做出独立决策,本公告不构成对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建议。

2、上交所对公司债券实行“净价交易,全价结算”,即“16长园02”按净价进行申报和成交,以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

十、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6)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2、关于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的居民企业持有人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3、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16长园02”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以及2009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等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发行人本期债券利息应当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相关非居民企业上述企业所得税,在向非居民企业派发债券税后利息,将税款返还债券发行人,然后由债券发行人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

十一、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名称: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宁

联系电话:0755-26719476

传真:0755-26739900

2、主承销机构、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娜伽

联系电话:021-23153582

传真:021-23153509

3、托管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人:徐瑛

电话:021-68870114

传真:021-68875802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6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5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为7人,董事隋淑静女士、独立董事杨依明先生因公出差,分别书面委托董事倪昭华女士、独立董事秦敏聪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许晓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8年5月6日任期到期。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2名,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提名许晓文先生、吴启权先生、鲁尔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王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

本议案尚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秦敏聪先生、赖泽侨先生、宋萍萍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

本议案尚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8年5月23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8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7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7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5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2018年5月6日任期到期。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推荐朱玉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提名陈曦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

本议案尚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8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8年5月6日任期到期。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2名,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提名许晓文先生、吴启权先生、鲁尔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王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提名秦敏聪先生、赖泽侨先生、宋萍萍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职。

候选人简历:

许晓文,男,60岁,中国籍,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82年7月-1984年9月任冶金部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科员、1986年7月-1989年1月任浙江省计经委科员、1989年1月-1993年7月任职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主任科员、1993年7月-1995年11月任深圳长和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5年起担任长园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吴启权,男,44岁,中国籍,大学本科学历。1996年3月至1997年6月,任珠海市惟达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1997年7月至2002年10月,任伟创力集团工程师主管;2005年6月至2013年6月,任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市运泰利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珠海市昇创多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珠海阳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鲁尔兵,男,54岁,中国籍,硕士,高级工程师。1992年-2010年历任本公司销售部副经理、总经理助理、长园电子总经理及长园集团副总裁、2010年6月-2013年7月长园深瑞继电保护有限公司总经理兼长园集团副总裁,2013年7月长园深瑞、长园共创、长园电力董事长兼集团副总裁,2013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总裁。

王福,男,54岁,中国籍,硕士,1988年8月至今河北大学化学学院任教。

秦敏聪,男,51岁,香港籍,大专学历。1992.3—2006.8深圳大兴汽车集团(深圳市新大兴工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1996.06-2006.06中国航天汽车(香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6.08—至今任深圳大兴汽车集团董事长,2017年5月起担任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秦敏聪先生已获取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赖泽侨,男,41岁,大学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注册特许财务策划。2000年7月-2014年7月历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TCL多媒体印度控股公司财务总监、TCL多媒体CRT事业部财务总监、TCL多媒体财务中心管理总监;亚太石油集团公司首席财务官;TCL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华芯邦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赖泽侨先生在提名时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

宋萍萍,女,51岁,中国国籍,法学硕士。2002年10月-2011年12月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2012年1月-2015年10月任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风控委主任;2013年6月-2017年12月,任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委秘书长;2015年10月-至今任 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董事会秘书、风控委主任。宋萍萍女士已获取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二、监事会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2018年5月6日任期到期。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监事会推荐朱玉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提名陈曦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职。

候选人简历:

朱玉梅,女,43岁,中国籍,本科学历,1998年7月至2001年7月任职于湖北省黄石市冶钢集团、2001年8月至2013年8任职于广东华美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9月至2014年9月任深圳正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0月至2016年10月任深圳正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16年11月至今,任正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陈曦,女,31岁,中国籍,英国约克大学数学学士,英国剑桥大学土地经济学硕士,曾任深圳市长盈精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长盈鑫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总经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广东天机工业智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天机机器人有限公司监事。

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公告编号:2018079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23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长园新材料港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23日

至2018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请详见2018年5月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8年5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传真登记日期为2018年5月17日),公司接受股东大会现场登记。

2、登记地点: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科苑大道长园新材料港6栋5楼 证券法律部;邮政编码:518057

3、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证券法律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部门:本公司证券法律部

联系电话:0755-26719476

传 真:0755-26717828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