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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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48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03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5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唐杰雄先生,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7)。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2018年5月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第二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8-00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第一、第二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3348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04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5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新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3348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05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

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雄邦”)

●增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对天津雄邦进行增资,用于实施“雄邦自动变速器关键零件项目”。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增资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文灿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7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向社会公开发行5,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9,3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8,928,693.3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4月20日到位,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8]000212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对资金使用计划做必要调整。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基本情况

为推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公司拟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天津雄邦进行增资,全部用于其为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雄邦自动变速器关键零件项目”的建设。本次增资完成后,天津雄邦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由20,000.00万元增至40,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天津雄邦100%的股权,其仍然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夏青路8号

成立日期:2015年1月8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文灿股份持有其100%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唐杰雄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销售:汽车用和通讯、机械及仪表用等各类压铸件,及其生产用的模具等工艺装备和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17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8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天津雄邦100%的股权。

五、本次增资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18年5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天津雄邦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推进和实施,增强全资子公司的资本实力,改善其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监事会意见: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的情况下,通过对子公司增资的方式来实施募集资金的投入,符合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安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强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增资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

六、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为实施募投项目增资,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降低项目投资成本,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改善子公司资产结构。本次增资完成后,子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有助于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

七、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天津雄邦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公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到款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3348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06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雄邦”)和雄邦压铸(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雄邦”)

●委托贷款金额:分别向天津雄邦和南通雄邦提供388,928,693.36元和200,000,000.00元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期限:1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办理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贷款利率:具体以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文灿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7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向社会公开发行5,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9,3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8,928,693.3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4月20日到位,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8]000212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对资金使用计划做必要调整。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使用募集资金对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用途和资金来源

公司募投项目“雄邦自动变速器关键零件项目”的投资用于新建生产厂房、设备及配套设施,用于生产汽车变速箱压铸件,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雄邦。公司募投项目“汽车轻量化车身结构件及高真空铝合金压铸件技改项目”的投资用于新建生产厂房、设备及辅助设施,实现汽车车身结构件及其他压铸件的扩产,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雄邦。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拟以募集资金分别向控股子公司天津雄邦和南通雄邦提供委托贷款388,928,693.36元和200,000,000.00元。天津雄邦和南通雄邦分别作为“雄邦自动变速器关键零件项目”和“汽车轻量化车身结构件及高真空铝合金压铸件技改项目”的投资运营实施主体,需要资金满足募投项目的投资。

2、委托贷款的目的:雄邦自动变速器关键零件项目和汽车轻量化车身结构件及高真空铝合金压铸件技改项目建设

3、受托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里水支行

4、委托贷款对象:天津雄邦和南通雄邦

5、委托贷款金额:分别向天津雄邦和南通雄邦提供388,928,693.36元和200,000,000.00元委托贷款

6、委托贷款期限:1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办理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7、委托贷款利率:具体以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1、天津雄邦

公司名称: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夏青路8号

成立日期:2015年1月8日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文灿股份持有其100%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唐杰雄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销售:汽车用和通讯、机械及仪表用等各类压铸件,及其生产用模具等工艺装备和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17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8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南通雄邦

公司名称:雄邦压铸(南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朝霞西路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24日

注册资本:3,008万美元

股权结构:文灿股份持有其75%股权,并通过杰智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

法定代表人:唐杰雄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汽车用、摩托车用铸锻毛坯件、汽车及摩托车的模具和夹具;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17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8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内部审批程序

2018年5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控股子公司天津雄邦和南通雄邦提供388,928,693.36元和200,000,000.00元委托贷款。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控股子公司天津雄邦压铸有限公司、雄邦压铸(南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可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未违反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可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六、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该事项也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委托贷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天津雄邦、南通雄邦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公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委托贷款到款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事项无异议。

九、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公司直接持有天津雄邦100%股权,直接和间接持有南通雄邦100%的股权,在对其提供委托贷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风险可控,委托贷款形成呆账坏账的可能性极小。

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不含本次)。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3348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07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文灿股份”)于2018年5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7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5,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4月20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8]000212号验资报告,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5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2,000万元。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情况,现对《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根据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结合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的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公告的《公司章程(2018年5月修订)》。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3348证券简称:文灿股份公告编号:2018-008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2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里和公路东侧(白蒙桥)地段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23日

至2018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5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8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18 年 4 月 22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3:3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里和公路东侧(白蒙桥)地段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757-85121488。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里和公路东侧(白蒙桥)地段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28241

联系人:张璟

联系电话:0757-85121488

邮箱:securities@wencan.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所

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