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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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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杭州富阳碧水源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8-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09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杭州富阳碧水源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杭州富阳碧水源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富阳碧水源”,原名: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接受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际信托”)提供的不超过8亿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杭州富阳碧水源将持有浙(2018)富阳区不动产权第0013186号、浙(2018)富阳区不动产权第0013189号项目土地提供抵押,杭州臻益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杭州富阳碧水源房地产6.5%股权提供质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17年4月13日和2017年5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在60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以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包括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公司将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

公司为子公司杭州富阳碧水源2017年担保计划的额度为20亿元,截止目前尚未使用该额度。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杭州富阳碧水源贷款8亿元提供担保后,剩余担保额度为12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杭州富阳碧水源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08年5月21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四)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江滨东大道1号;

(五)法定代表人:江河;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建设投资,服务:物业管理、投资咨询、酒店管理、旅游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93.5%股份,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杭州臻益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6.5%股份。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以上2017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F[2018]D-0298号审计报告。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杭州富阳碧水源接受厦门国际信托提供的不超过8亿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杭州碧水源房地产将持有浙(2018)富阳区不动产权第0013186号、浙(2018)富阳区不动产权第0013189号项目土地抵押,杭州臻益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杭州碧水源6.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合同期限为自对应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局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融资需要,增强杭州富阳碧水源的资金配套能力,且杭州富阳碧水源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公司对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杭州富阳碧水源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本次公司对杭州富阳碧水源的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1356.14亿元,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公司对外担保金额83.91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09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杭州泓璟达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杭州泓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泓璟达房地产”)接受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信托”)提供的不超过4亿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作为担保: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杭州富阳碧水源房地产有限公司项目10#地块土地提供抵押,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以其名下136套现房提供抵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17年4月13日和2017年5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在60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以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包括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公司将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

公司为子公司杭州泓璟达房地产2017年担保计划的额度为20亿元,截止目前已使用额度3.3亿。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杭州泓璟达房地产贷款4亿元提供担保后,剩余担保额度为12.7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杭州泓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6年5月26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52,850万元;

(四)注册地点:萧山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857号220-1室;

(五)法定代表人:江河;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旅游项目投资,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物业服务;

(七)股东情况:公司子公司上海爵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以上2017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F[2018]D-0252审计报告。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杭州泓璟达房地产接受中建投信托提供的不超过4亿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作为担保: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杭州富阳碧水源房地产有限公司项目10#地块土地抵押,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以其名下136套现房抵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合同期限为自对应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局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融资需要,增强杭州泓璟达房地产的资金配套能力,且杭州泓璟达房地产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公司对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杭州泓璟达房地产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本次公司对杭州泓璟达房地产公司的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1356.14亿元,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公司对外担保金额83.91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