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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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10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18-027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材料”)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 05月0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05月0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传真、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樊家驹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董事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05月 07日

证券代码:603110 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18-028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三届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材料”)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05月0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8年05月0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传真、电话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芳琴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05月07日

证券代码:603110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18-029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章程修订情况的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修改章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5月07日

证券代码:603110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18-030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8年5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购买信托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为签署相关文件和协议。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所获得的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一、投资概况

1、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积累闲置的自有资金。

2、投资范围:可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或者低风险型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债券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等。

3、投资额度:5,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内。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本次投资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者低风险的理财、金融产品。公司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产品的分析、评估建议及执行跟踪,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授权和管控体系,能够审慎进行决策和审批。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在保证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或较低风险非保本型理财产品。

五、报备文件:

1、新东方新材料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所涉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