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4证券简称:杭州解百公告编号:2018-014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25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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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8年4月25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68.26%股份的股东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在2018年5月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百大置业”)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控股子公司杭州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大厦”)以持股比例为限为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百大置业”)总额人民币20亿元的银行贷款授信与杭州百大置业的其他两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共同提供保证担保,杭州大厦担保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期限为2015年5月28日至2018年5月27日。截至2018年4月末,杭州百大置业的由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但保的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0亿元,该笔贷款于2018年5月8日到期。
由于杭州百大置业开发的西子国际项目商业运营尚处培育期,经营收益不能覆盖折旧和利息支出,杭州百大置业仍有阶段性的资金需求,因此拟在上述借款到期后再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2年,杭州大厦拟为上述贷款按照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如下:
1、杭州大厦根据持股比例40%为限,向杭州百大置业的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提供担保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3、担保的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最长不超过十二年。
4、杭州百大置业为杭州大厦上述担保行为提供反担保。
5、杭州百大置业的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同步提供担保。
6、授权公司董事长童民强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和期限内,根据杭州百大置业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具体决定、审批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并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
该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编号2018-013。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8年4月2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5月25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武林广场1号杭州大厦A座8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25日
至2018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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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第七次会议和第八次会议,以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4月20日、4月25日和5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商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9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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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