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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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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提交恢复上市
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的公告

2018-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ST建峰公告编号:2018-040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提交恢复上市

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提出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并于2018年5月7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同意受理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公司部函[2018]第[16]号)。

2018年5月7日晚,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公司部函[2018]第17号),深交所在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恢复上市材料审核中,要求公司补充相关材料,包括影响公司2017年损益相关事项及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的计算问题等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要求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及注册会计师对相关问题发表专项意见。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规定及深交所的要求,及时就函中所涉事项作出说明及提供补充材料,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深交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14.2.18条的规定,深交所将在受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其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在此期间,深交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应当在深交所规定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交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内。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若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交所的核准,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