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5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8-19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3日、5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兴业矿业: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兴业矿业: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7日-5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7日下午15:00至5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主楼十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吉兴业董事长;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44人,代表股份1,270,712,4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0071%。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9 名,代表股份1,043,021,8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821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5 人,代表股份227,690,6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1857%。

3、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286,078,7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31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238,519,8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76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47,558,8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453%。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通知公告中明列的议案进行审议,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35,372,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189%;反对35,339,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8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50,738,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468%;反对35,339,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5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内蒙古江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天铸、候燕杰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