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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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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8-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8-031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因正在筹划通过现金交易方式要约收购香港上市公司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2686.HK)部分股权的行为,该行为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2月26日起连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2月26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26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取得国家发改委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发改办外资备[2018]186号),四川省商务厅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德阳市中心支局出具的《业务登记凭证》。同时,公司正积极组织境内、外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香港证监会《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等相关规定开展财务顾问、法律等各项工作。截至本报告日,各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