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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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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Rajax Holding股权交割
完成的公告

2018-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5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Rajax Holding股权交割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8月24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eijing Hualian Mall(Singapore) Commercial Management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商业公司”),以增资形式成为Rajax Holding(以下简称“Rajax”)的股东,投资金额为9,000万美元。上述信息详见与公司在2015年8月27日对外披露的《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编号:2015-069)。截止本次交割前,新加坡商业公司下属子公司持有Rajax 股权比例为2.04%。

2018年2月,Ali Panini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阿里巴巴”)向Rajax全体股东表达收购意向。2018年4月2日,公司收到Rajax通知,阿里巴巴、Rajax多数普通股以及优先股股东已书面同意将其所持有的Rajax股权转让给阿里巴巴,已达到拖售权的条件。公司将所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阿里巴巴。上述信息详见公司于 2018 年4月2日对外披露《关于对外投资Rajax Holding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阿里巴巴已按照所签署交易协议的安排向公司支付Rajax股权交易价款,并完成股权交割。至此,公司不再持有Rajax股权。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0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6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4月27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本次会议的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到所有董事和监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8 年5月9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10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阳烽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表决,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额度的议案》

为了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等)。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注册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本次董事会同意增加10亿元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额度,增加后,公司拟注册额度变更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主承销商: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发行额度:拟注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4、发行期限:1年

5、发行利率:按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决定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7、发行目的:主要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及补充营运资金

8、授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有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批次、发行利率、募集资金具体用途、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和各种公告),办理必要的手续等。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10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18年5月25日下午2:00在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区5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47)。

表决结果:同意10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0882 证券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7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18年5月25日(周五)下午2:00

网络投票:2018年5月24日(周四)—2018年5月25日(周五)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25日下午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5层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8年5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2018年5月25日(周五)下午2:00

网络投票:2018年5月24日(周四)—2018年5月25日(周五),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25日下午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18年5月18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在2018年5月18日(周五)下午收市后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保管的本公司股东名册内之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5层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关于增加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能够表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2)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决策机构签署的书面委托书;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5)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a、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b、由委托人签署并经公证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c、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授权委托书;d、第三人的身份证。

(6)前述出席会议人员须在登记时间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23日(周三)9:3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5层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5层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00037

联系电话/传真:010- 68364987

联 系 人:周剑军、田菲

5、会议期及费用: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882。

投票简称:华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在“赞成”、“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其他栏打“×”。如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本次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