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5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二)

2018-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二)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18-040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东泽先生和郭东圣先生计划自2018年3月22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以不超过25.00元/股为前提,拟累计增持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00%,且不超过5.00%,增持的主体为郭东泽先生、郭东圣先生或由郭东泽先生和郭东圣先生全资控股的子公司。

●截至2018年5月11日收盘,郭东泽先生以及由郭东泽先生和郭东圣先生全资控股的子公司上海仁建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建集团”)按照本次增持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已累计增持了公司股份 10,814,8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其中郭东泽先生累计增持6,061,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仁建集团累计增持4,75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

2018年5月11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郭东泽先生以及仁建集团的通知,郭东泽先生和仁建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00%。现将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为郭东泽先生及由郭东泽先生和郭东圣先生全资控股的子公司仁建集团。

(二)本次增持前,郭东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3,798,5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9%;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006,487股,占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6.56%,占公司总股本的0.09%;本次增持前仁建集团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郭东泽先生和郭东圣先生计划自2018年3月22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以不超过25.00元/股为前提,拟累计增持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00%,且不超过5.00%。

三、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一)截至2018年3月30日收盘,郭东泽先生按照本次增持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了公司股份67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1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一)》,公告编号:2018-034。

(二)截至2018年5月11日收盘,郭东泽先生按照本次增持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了公司股份 6,061,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仁建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了公司股份4,75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本次增持后,郭东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79,860,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76%,通过仁建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614,2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5%,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006,4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郭东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97,158,9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6%,通过仁建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138,94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0%,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006,4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

四、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郭东泽先生和郭东圣先生将继续按原增持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增持公司股票。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郭东泽先生和郭东圣先生承诺: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 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