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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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2018-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0证券简称:诺德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27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于 2017年12月21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172609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并于2017年12月27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172609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鉴于公司原聘请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12月7日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审核过程中有关中止审查等事项的要求》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中止审查诺德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2018年2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72609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目前公司已新聘请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恢复审查诺德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2018年5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172609号),认为该申请符合恢复审查条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10证券简称:诺德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28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及

解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民创投”)关于进行部分股权质押及解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邦民创投将其持有的1,4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深圳市广亨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前述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数的1.217%,质押期间为:2018年5月10日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

因原质押期限已到期,邦民创投解除了部分原质押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406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前述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数的1.222%。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已办理完成了相关证券质押及质押解除的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邦民创投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4,107,774股,占公司总股本9.05%;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后,其持有的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共计82,71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9.4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19%。

邦民创投办理此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基于其经营性资金需求而进行,其经营收入可保证购回交易等事项的按期履行。若因股价下跌而触及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预警线,邦民创投将及时采取补充资金等方式,避免触及相关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