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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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环境保护相关情况的补充公告

2018-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6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环境保护相关情况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天津市北辰区环保局2017年3月19日下发的《天津市北辰区环保局关于印发2017年天津市北辰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查,我公司未被列入上述环境保护部门公布通知中的重点排污单位,故《2017年年度报告》中对“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选择“不适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公司自愿披露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现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核查及环保现状,对年报中的“第五节重要事项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三)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内容予以补充,具体情况如下: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排污信息

公司生产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和废气,具体情况如下:

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收利用,剩余部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后外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排放口位于公司大门旁侧,每年核定排放总量控制在下列范围:COD的为0.626吨,氨氮0.052吨。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分别为500mg/L、35mg/L,经环境影响报告检测COD浓度为132mg/L,氨氮浓度为7.5mg/L,符合排放标准。COD与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0.540吨和0.045吨,未出现超标排放的现象。

酸洗过程产生的废气经两套空气净化塔净化,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后由15米高排气筒外排。废气的排放口位于公司220车间南侧,每年排放硫酸雾总量控制在0.446吨范围内,经环境影响报告测算我公司硫酸雾排放浓度为4.9mg/m3,远低于硫酸雾排放标准45mg/m3。硫酸雾排放总量为0.427吨,未出现超标排放的现象。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硫酸雾净化塔运行情况良好:公司酸洗槽设置了槽边排风,由槽边排风设施补集的硫酸雾经碱喷淋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碱喷淋系统酸雾净化效率高,排风系统排风量大,设备维护良好运行正常。

2.废水处理设备运行情况正常:公司根据环保要求于2011年组织改造升级了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外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公司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环保治理设施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目前设施运行正常。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遵守国家和属地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行业技术规范、政府管理规定,在项目投资、日常运营等各个环节做好环保管理工作。所属企业在投资项目可行性阶段就开展环保预评价,分析环保危害性因素,制定环保措施;项目实施中落实环保投资,同步建设环保设施;在项目竣工时组织开展环保专项验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环保设施运行效果监测,确保达标排放;积极开展源头治理,淘汰落后生产工艺,降低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所属企业积极落实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落实管理要求,保证合理合规处置,废水、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环境污染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公司内部控制事态的能力以及需要调动的各种应急资源,明确事件发生后的预警级别以及预警措施。根据各类因素对环境安全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进行分级预警,规范应急处置程序,明确应急处置职责,制定了应急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文件要求,企事业单位应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安装或使用监测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计量认证规定和技术规范,保障数据合法有效,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妥善保存原始记录,建立准确完整的环境管理台账。为落实相关文件要求,我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对废水处理在排污前进行定期检测,由公司实验室组织定期实施检测工作,比照排放标准,确保废水排放达标。针对废气排放,公司购置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计量专属设备,对特定点位不定期检测,在确保操作规范的情况下,实现废气的达标排放。严格按方案要求规范开展企业自行监测活动。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2.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重生产工程中的节能与保护,倡导无纸化办公,鼓励纸张的重复利用,坚持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努力把公司打造为绿色生态环保的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积极推进新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和对原有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各类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稳定,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年度内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均符合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3.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补充完善后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