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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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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8-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18-临018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2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5月14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史玉柱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认购云锋麒泰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3亿元认购上海云锋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部分基金份额,本次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拟认购云锋麒泰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拟认购云锋麒泰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3.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18-临020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认购云锋麒泰基金份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认购云锋麒泰基金份额可能存在私募基金备案风险、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等各项风险,并且云锋麒泰未来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考虑相关风险因素,谨慎投资。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 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是一家综合性互联网企业,定位三大核心业务:互联网娱乐、互联网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医疗。为加快并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公司拟借助专业机构的经验、能力和资源,抓住相关产业的新趋势、新机遇,以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的最大化,据此,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亿元认购由上海云锋新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锋股权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投资基金上海云锋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锋麒泰”或“合伙企业”)的部分基金份额,云锋麒泰委托其关联方上海云锋新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锋新创”)对其进行管理。云锋麒泰是云锋新创及其关联方(合称“云锋基金”)所管理的第四期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云锋基金成立于2010年初,是马云、虞锋联合一批行业领袖、成功企业家和成功创业者共同发起创立的私募基金。

(二) 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云锋股权投资的实际控制人王育莲女士同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铼钸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铼钸”)的实际控制人,且云锋麒泰的管理人云锋新创的实际控制人虞锋先生为王育莲之子,王育莲与虞锋因近亲属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因此云锋股权投资、云锋新创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综上,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海铼钸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165,105,047,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8.16%,上市公司暂未收到上海铼钸在未来12个月内的增持或减持计划告知函。

(三) 本次投资事项审议程序及其他说明

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认购云锋麒泰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公司与云锋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主体下的其他关联公司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67,459.90万元(含本次交易,按协议签署日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对美元及港币的汇率中间价折算),占2017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7.9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本次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未与专业投资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市值管理、财务顾问、业务咨询等合作合同。

二、 各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 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 名称:上海云锋新创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014537834

3. 成立时间:2014年6月4日

4.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1436号64幢一层F143室

5. 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委派代表:虞锋

6.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7. 实际控制人:王育莲

8.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关联关系说明:云锋股权投资的实际控制人王育莲同为公司5%以上股东上海铼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云锋股权投资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0. 历史沿革:云锋股权投资于2014年6月4日成立,2016年3月14日进行了投资人变更。

11.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从事股权投资管理业务,自成立以来业务范围未发生变化。

12.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底,资产总额33,596.87万元,净资产228.63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73.45万元。

(二) 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1. 名称:上海云锋新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301543033N

3. 成立时间:2014年5月20日

4.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1436号64幢一层F120室

5. 法定代表人:虞锋

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 实际控制人:虞锋

8.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以上咨询不得从事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情况:云锋新创已于2015年3月4日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08847。

10. 关联关系说明:云锋新创的实际控制人虞锋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上海铼钸的实际控制人王育莲之子,虞锋与王育莲因近亲属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因此云锋新创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1. 历史沿革:云锋新创于2014年6月4日成立,自成立以来未发生变更。

12.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从事基金投资管理,自成立以来业务范围未发生变化。

13.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17年底,资产总额60,973.72万元,净资产26,641.30万元,营业收入25,149.83万元,净利润8,818.95万元。

三、 拟投资基金的具体情况

(一) 云锋麒泰的基本情况

1. 名称:上海云锋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 注册号:91310110MA1G88X769

3. 成立时间:2016年9月29日

4.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政悦路318号68幢二楼2092室

6. 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委派代表:虞锋

7.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实际控制人:王育莲

9. 关联关系说明:云锋麒泰的实际控制人王育莲女士同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铼钸的实际控制人。

10. 历史沿革:于2016年9月29日成立,自成立以来未发生变更。

11.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从事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自成立以来业务范围未发生变化。

12. 主要财务数据: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上会师报字(2018)第3966号),截至2017年底,资产总额201.55万元,净资产201.55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51万元。

(二) 云锋麒泰概况及合伙合同的主要条款

巨人网络将与云锋麒泰就本次投资签署《上海云锋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经修订和重述之有限合伙合同》,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基金名称:上海云锋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 存续期限:自合伙企业的成立日起算,至自首次交割日起算第拾(10)个周年届满为止,可根据合同约定延长或缩短。

3.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

5. 基金规模:人民币100-120亿元

6. 出资方式:以现金方式出资

7. 出资进度:具体出资时间以云锋股权投资发送的出资通知书为准。

8. 投资领域:互联网行业、文化传媒体育行业、高科技行业、消费产品行业、卫生健康行业和金融行业等。

9. 投资决策:

(1) 普通合伙人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复核、审批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及其退出);

(2) 本公司对云锋麒泰拟投资标的没有一票否决权。

10. 利润分配:

(1)投资项目收益分配:

应首先在所有参与该投资项目的合伙人间根据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进行划分。就划分给普通合伙人的部分应归属于普通合伙人,并向普通合伙人实际进行分配;就划分给每一参与该投资项目的有限合伙人的部分按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i)返还有限合伙人成本和费用;

(ii)支付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如有余额,则优先向该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累计分配额使得其在前述第(i)款项下取得累计分配额实现按8%/年之利率计算所得的优先收益(税前);

(iii)弥补普通合伙人回报:再次,如有余额,100%归于普通合伙人,直至普通合伙人累计取得的金额等于该有限合伙人根据前述的优先回报/80%×20%的金额;

(iv)80/20分配:此后,如有余额,80%归于有限合伙人,20%归于普通合伙人。

(2)其他收入分配:

应于普通合伙人认为合适的时间、按照合伙人在产生该等收入的实缴资本中的出资比例(或普通合伙人善意认为适当的其他比例)进行分配。

11. 会计和审计:

(1) 以有限合伙企业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

(2) 合伙企业的财务年度自每年1月1日始到每年12月31日止(“财务年度”),合伙企业应于每一财务年度结束后,由审计师对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按中国通用会计准则进行审计。

12. 合同生效:经各方共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 其他说明

1.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本次认购云锋麒泰基金部分份额,出资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以等价现金形式出资,同种类的每一份额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2. 关联关系:云锋麒泰的实际控制人王育莲女士同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铼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认缴本企业出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3. 同业竞争:云锋麒泰将重点投资于互联网行业、文化传媒体育行业、高科技行业、消费产品行业、卫生健康行业和金融行业等,不排除在未来发生与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若云锋麒泰后续投资经营过程中与本公司形成同业竞争的,普通合伙人可以自行决定按照适用法律及公平、公允原则与投资人协商解决。

四、 上市公司的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在投资云锋麒泰后的十二个月内(涉及分期投资的,为分期投资期间及全部投资完毕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五、 投资云锋麒泰的目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投资云锋麒泰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云锋系列基金在互联网、文化传媒、体育、高科技、消费产品等新兴行业广泛布局,拥有大量优质项目储备,市场竞争力较强,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

公司是一家综合性互联网企业,定位三大核心业务:互联网娱乐、互联网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医疗。为加快并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公司拟借助专业机构的经验、能力和资源,抓住相关产业的新趋势、新机遇,通过并购整合,加快公司的产业布局,以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的最大化。

本次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投资云锋麒泰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私募基金备案风险:云锋麒泰目前尚未在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自律规则,在募集完毕后的规定时限内办理基金业协会备案,并通知各投资者,因此,合伙企业面临无法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的风险。

投资风险,云锋麒泰一般投资于非上市股权,亦可能投资于运营历史较短或新兴的行业,这将使投资面临一定风险。

流动性风险,在存续期内,云锋麒泰的权益没有公开交易市场,目前也不存在出现这种公开交易市场的预期,基金的转让受限于合伙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通常来说投资者无权要求本基金返还投资,因此,公司可能无法在云锋麒泰期限届满之前实现投资变现。

募集失败风险,云锋麒泰可能存在不能满足设立条件从而无法成立的风险。

项目退出风险,云锋麒泰主要投资于在投资当时股权尚不能公开交易且或许永远不能公开交易的投资组合公司,这可能使合伙企业投资退出时无法获得满意价格甚至无法实现退出;在某些情况下,合伙企业出售或处置其投资将在一定期限内受到限制。

另外,合伙企业运行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人才流失、操作风险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敦促合伙企业寻找符合其发展需求的投资项目,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减少公司投资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降低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六、 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年初至本公告出具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云锋股权投资、云锋新创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2017年8月,公司与关联方云锋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收购美国万通保险亚洲有限公司,云锋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虞锋为王育莲之子,虞锋与王育莲因近亲属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该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收购万通亚洲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042);2017年12月,公司与上海云锋新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Crystal Precision Limited共同投资Bennet Holding Co., Ltd.,上海云锋新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Crystal Precision Limited的实际控制人虞锋为王育莲之子,虞锋与王育莲因近亲属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该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于公司投资Bennet Holding Co., Ltd.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065)。

经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公司与云锋新创同一控制主体下的其他关联公司累计发生关联交易合计67,459.90万元(含本次交易,按协议签署日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对美元及港币的汇率中间价折算),占2017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7.9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本次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作了事前认可: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拟认购云锋麒泰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认购云锋麒泰基金份额,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需要,促使公司借助专业战略合作伙伴的经验和资源,进一步加快公司的产业布局。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允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认购云锋麒泰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 其他

本次投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根据投资进展情况不定期及时披露相关事项。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九、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云锋麒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18-临019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8年5月30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65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30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3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655号公司会议室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届时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4日,截至2018年5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2)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拟认购云锋麒泰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 现场会议登记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件。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件。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材料与现场登记一致,不接受电话登记。

4. 登记时间:2018年5月25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8:00

5. 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655号。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会议咨询:

联系人:王虹人

电子邮箱:ir@ztgame.com

联系电话:021-33979919

传真号码:021-33979998

信函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655号巨人网络二期办公楼(邮编:201613)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558

2. 投票简称:巨人投票

3.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设置如下: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5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公司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3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证件号码:___,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名称: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证件号码:委托人持股数量:

本人已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想法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