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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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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
被司法划转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8-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公告编号:2018-041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

被司法划转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方微电子”)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的股权质押回购纠纷案件目前已进入执行阶段。盈方微电子所持106,259,600股公司股份已连续两次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但均以流拍告终,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16日及2018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2018-037)。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8年5月14日,公司接控股股东盈方微电子函告,具体情况如下:

盈方微电子于2018年5月14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7】沪01执779号之二、【2017】沪01执780号之二),将被执行人盈方微电子持有的18,519,800股、18,739,800股“盈方微”股票(证券代码:000670,证券类别:限售流通股)分别作价人民币8,430.24万元、8,530.32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华融证券抵偿债务。18,519,800股及18,739,800股“盈方微”股票的所有权自此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华融证券时起转移。申请执行人华融证券可持此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盈方微电子于2018年5月14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7】沪01执612号之二、【2017】沪01执613号之二),将被执行人盈方微电子持有的4,100万股、2,800万股“盈方微”股票(证券代码:000670,证券类别:限售流通股)分别作价人民币186,632,000元、127,456,000元交付申请执行人东方证券抵偿债务。4,100万股及2,800万股“盈方微”股票的所有权自此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东方证券时起转移。申请执行人东方证券可持此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上述权益变动后,盈方微电子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由211,692,576股减少至105,432,976股,持股比例由25.92%减少至12.91%;东方证券持有公司股份6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8.45%;华融证券持有公司股份37,25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4.56%。

二、受让方情况简介

(一)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6,993,655,803元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限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股票期权做市。(以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二)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5,840,702,569元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公开募集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有效期至2018年8月17日);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划转的106,259,600股为限售流通股,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原定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上述股份虽已限售期满,但因原持股方盈方微电子尚未履行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最低减持价格承诺(承诺期限至2018年7月15日),目前尚不符合申请解除限售的条件,最终能否解除限售需以监管部门意见为准。根据相关规定,上述最低减持价格承诺应由受让方东方证券及华融证券承接,承诺无法被承接的,应履行法定程序变更或豁免,最终能否通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法定程序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2、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盈方微电子,实际控制人为陈志成先生。

3、本次股份划转抵偿债务后,东方证券及华融证券仍保有继续向盈方微电子追缴剩余债务的权利。

4、截至本公告日,受让方尚未办理完成相关股份过户登记,公司已与东方证券、盈方微电子取得联系,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正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准备相关披露文件。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因相关行为涉嫌违法违规,公司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立案调查仍在进行过程中,公司尚未收到相关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

6、2018年2月1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成先生因涉嫌票据诈骗罪,被甘肃省公安厅执行逮捕,截止本公告日,该事件仍在调查过程中。盈方微电子所持全部公司股份因上述事项被公安机关予以轮候冻结。

7、目前盈方微电子所持全部公司股份已因股权质押回购纠纷及其他合同纠纷多次被相关法院轮候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仍存在继续被司法强制划转而导致其丧失对公司控制权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管理正常,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控股股东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