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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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董事会九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的补充公告

2018-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18 900908 证券简称:氯碱化工 氯碱B股 编号:临2018-016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董事会九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氯碱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发布了《氯碱化工董事会九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现对该决议公告内容进行补充披露:

氯碱公司与上海联恒异氰酸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恒公司”)和上海巴斯夫聚氨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斯夫公司”)签订原十年销售长期合同已经到期,现签署新一轮的十年长期合同。签订长期销售合同,能更好地抵御风险、稳定生产。

(一)合同主要内容

联恒公司和巴斯夫公司在上海化工区主要生产MDI、TDI产品。氯碱公司向联恒公司和巴斯夫公司销售液氯和氢氧化钠,并接收返还的氯化氢。每年销售额约为6亿元人民币(折合)。

(二)合同履行对氯碱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该合同为长期合同,对保障氯碱公司在化工区整个氯产业链的长期稳定运行以及对确定氯碱公司在化工区产业链中承上启下的核心枢纽地位,具有战略意义;

该合同销售收入约占氯碱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营业收入的8%,对提升氯碱公司规模经济的盈利能力和提升氯碱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具有积极意义。

该合同建立了价格补偿机制,如当联恒公司和巴斯夫公司实际采购量小于合同约定量时,合同约定其要对氯碱公司进行赔偿,大大降低了合同执行风险。

该合同根据价格公式进行结算,受原材料(如电、盐、蒸汽等)成本因素波动影响,合同价格随之进行调整;同时受接收返还氯化氢处理成本影响,该合同履行对氯碱公司业绩具有一定影响。

(三)合同签署

董事会批准该合同在具体实施时授权总经理代表氯碱公司签署。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