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5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18-14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公告,会议于2018年5月14日下午2:30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楼0116会议室召开。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至5月14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3日下午15:00至5月14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楼0116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陈伟民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1人,代表股东 1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713,433,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3.60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1,6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0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713,435,1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3.6098%。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6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0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取了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13,4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怡亚通联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13,4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易元宏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业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13,4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绍兴吉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拟向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13,4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翼盛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嘉禾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13,4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13,4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13,4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祥安商贸有限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13,4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裕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13,4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拟向深圳龙岗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13,4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拟向平安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13,4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13,4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申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13,4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申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13,4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通过《关于公司河北省平台下的六家控股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北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13,4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郑州丰和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九如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13,4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7、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驻马店市华通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九如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13,4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8、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义珍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另外两家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13,4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9、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怡亚通鑫竹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13,4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新燎原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另外两家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13,4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1、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金之津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13,4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2、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营翰博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向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13,4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3、通过《关于公司湖北省区的五家子公司拟向武汉众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分别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13,4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4、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713,43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4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8-14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5月14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取消〈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相关议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在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推进过程中,存在激励对象发生人事变动等原因需调整激励对象名单的情形,需进一步修改完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期实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此,公司决定取消于2018年5月10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4)中的《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国辉先生、陈伟民先生、冯均鸿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最终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鉴于公司在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推进过程中,存在激励对象发生人事变动等原因需调整激励对象名单的情形,为更好的达到激励目的,按照激励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该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进行了调整,并形成《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周国辉先生、陈伟民先生、冯均鸿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最终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国辉先生、陈伟民先生、冯均鸿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购买土地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西南地区自筹资金购置土地,拟购置的土地面积不超过300亩,共计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最终购置的土地面积及投资金额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周国辉先生参与本次土地购置有关的土地招牌挂出让活动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事宜。

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深圳市怡深港澳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度公司”)拟以货币出资方式出资设立“深圳市怡深港澳管理有限公司”(暂定,以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怡深港澳”),怡深港澳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深度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怡深港澳的经营范围: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展览展示策划;文化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网上从事商贸活动;酒具、工艺品、电器、数码产品、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通讯设备的批发及其他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一类医疗用品及器材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及零售;酒类的销售;保健食品批发及零售;二类医疗用品及器材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销售。(具体以工商实际注册为准)

六、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合一众业(福建)商贸有限公司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福建省公司”)拟以货币出资方式出资设立“合一众业(福建)商贸有限公司”(暂定,以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一众业”),合一众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福建省公司持股比例为60%,自然人林小燕持股比例为40%。该名自然人与怡亚通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该名自然人及其团队在当地有一定的销售渠道和品牌合作基础,希望借助公司的资金、系统管理及人才优势,对经销品牌和渠道进行整合,扩大销售区域及渠道,规范操作,降低经销成本,提高项目收益。合一众业的经营范围以食品、电器、日常用品的批发兼零售为主。(具体以工商实际注册为准)

七、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上海巍势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前海怡亚通”)拟以货币出资方式出资设立“上海巍势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以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上海巍势通”),上海巍势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深圳前海怡亚通持股比例为60%,自然人蒋浮萍持股比例为30%,自然人刘福堂持股比例为10%。该两名自然人与怡亚通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自然人刘福堂系怡亚通上市公司员工。上海巍势通的经营范围: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品贸易;矿产品、金属材料、钢铁炉料、五金交电、日用品、初级农产品、化妆品、服装、鞋帽、箱包、钟表、眼镜、珠宝首饰、劳保用品、文具、体育用品、办公用品、游戏机、玩具、电器、仓储设备、安防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家具、工艺品的批发;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具体以工商实际注册为准)

八、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重庆怡亚通医药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怡亚通医疗”)拟向其全资子公司重庆怡亚通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怡亚通医药”)增加投资人民币9,900万元。重庆怡亚通医药目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重庆怡亚通医药的注册资本将增至人民币10,000万元,深圳怡亚通医疗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九、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易销品牌服务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易新品牌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深圳市易新品牌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新品牌服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易销品牌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销品牌服务”)持有易新品牌服务100%的股份。易新品牌服务目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经易新品牌服务股东商议,易销品牌服务于近期拟将所持有易新品牌服40%的股份按注册资本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林海云和自然人魏明明,转让价款分别为人民币100万元。转让完成后,易销品牌服务拟持有易新品牌服务60%的股份,该两名自然人拟分别持有易新品牌服务20%的股份。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十、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案人:周国辉

议案内容:提请董事会于2018年5月30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4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8-14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

大会相关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4),定于2018年5月25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鉴于公司在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推进过程中,将存在激励对象发生人事变动等原因需调整激励对象名单的情形,需进一步修改完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期实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此,公司决定取消于2018年5月10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中的《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由于取消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中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为此,同时取消于2018年5月10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公司将尽快推进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修改工作,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四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8-150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5月14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鉴于公司在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推进过程中,存在激励对象发生人事变动等原因需调整激励对象名单的情形,为更好的达到激励目的,按照激励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决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修订,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一、特别提示

修订前

“5、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543人,包括公司公告本计划草案时在公司任职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修订后:

“5、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533人,包括公司公告本计划草案时在公司任职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二、第四章“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修订前:

“本计划激励对象为目前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包括子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543人,激励对象范围如下:”

修订后:

“本计划激励对象为目前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包括子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533人,激励对象范围如下:”

三、第五章“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上述修订内容同时对《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涉及的相关部分一并修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四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8-15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设立深圳市

怡深港澳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度公司”)拟以货币出资方式出资设立“深圳市怡深港澳管理有限公司”(暂定,以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怡深港澳”),怡深港澳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深度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2、本次对外投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701A

3、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4、成立时间:2008年8月13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23亿元

6、经营范围: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展览展示策划;文化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网上从事商贸活动;酒具、工艺品、电器、数码产品、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通讯设备的批发及其他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一类医疗用品及器材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及零售;酒类的销售;保健食品批发及零售;二类医疗用品及器材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销售。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怡深港澳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号楼9F南侧

3、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4、注册资本:1亿人民币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展览展示策划;文化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网上从事商贸活动;酒具、工艺品、电器、数码产品、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通讯设备的批发及其他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一类医疗用品及器材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及零售;酒类的销售;保健食品批发及零售;二类医疗用品及器材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销售。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深圳市怡深港澳管理有限公司顺应了快消品未来行业变革及公司生态战略的发展趋势,有助于食品、酒饮、调味品、日用品等渠道紧跟消费需求变化的变革创新,有利于快消行业资源整合,提升公司平台建设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的效力及活力。同时,线上线下的融合助力公司“新流通”商业模式的长期发展战略,保持供应链行业的领军优势。

五、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角度所做出的慎重决策,但在新公司

的实际运作过程中仍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和管理风险。公司将会进一步完善合资

公司的治理结构,健全其内部管控体系,积极防范上述风险,实现规范运作。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4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8-15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医疗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

重庆怡亚通医药有限公司

增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因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怡亚通”)全资子公司重庆怡亚通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怡亚通医药”)业务发展需要,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提高盈利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怡亚通医疗”)拟向重庆怡亚通医药增加投资人民币9,9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重庆怡亚通医药的注册资本将增至人民币10,000万元,深圳怡亚通医疗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2、本次对外投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方的基本情况

1、投资方:深圳市怡亚通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曾繁礼

3、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深圳国际文化大厦2705A)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5、成立时间:2014年12月18日

6、经营范围:一类医疗用品及器材销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医院管理(不含医疗行为);医疗设备维修;医疗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初级农产品购销。(以上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二类医疗用品及器材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酒类的批发;乳制品(含婴幼儿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零售及批发。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怡亚通医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1号26-3、26-4

3、法定代表人:马智滨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本次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 万元)

5、成立时间:2017年9月15日

6、经营范围:药品销售经营(依法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药品研发;销售:Ⅰ类医疗器械、Ⅱ类医疗器械、Ⅲ类医疗器械(依法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日用百货、办公用品;食品销售经营(依法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企业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计算机软硬件技术服务;医药技术推广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供应链管理;道路普通货运(依法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重庆怡亚通医药增加投资的项目完成后,公司将形成以380医疗供应链业务流转为基础,为公司现有业务的发展注入强力推动剂,并为供应链融资、市场分析、市场营销等新型业务的良性拓展奠定基础,在医药商业发展趋势中构筑优势竞争地位。本次增资项目符合未来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加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竞争能力。

五、其他

对外投资公告首次披露后,上市公司将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审议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4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8-15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九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周三)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至5月30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下午15:00至5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楼01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人员以外的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公司将单独计票, 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均涉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股东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时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5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2018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内容。

三、提案编码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栋3楼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18年5月25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夏镔、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3290734-3172

邮箱地址:002183@easc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邮编:518114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3。

2、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8-15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通知于2018年5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5月14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共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3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鉴于公司在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推进过程中,存在激励对象发生人事变动等原因需调整激励对象名单的情形,为更好的达到激励目的,按照激励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该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进行了调整,并形成《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以及其他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