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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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2018-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2018-024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5月17日,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54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关于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年报披露,公司2017年度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主要原因为下属金鼎铅锌矿涉及未决诉讼事项案情复杂,且对公司影响重大。请补充披露:(1)截至目前,金鼎锌业的生产经营是否稳定,公司是否仍主导金鼎锌业的经营管理;(2)在云南省高院一审判决公司败诉的情况下,未计提预计负债及进行相关会计处理的原因,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3)如二审败诉,是否会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有无具体应对措施。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2.关于四川信托业绩承诺。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亿元,其中,对四川信托的长期股权投资确认了投资收益2.059亿元,对公司业绩影响重大。同时,根据前期公司受让宏达集团持有四川信托股权时的业绩承诺,四川信托 2017 年度应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3.93亿元,实际净利润数为 11.22亿元,宏达集团应向公司支付补偿款812万元。请补充披露:(1)截至目前,公司是否已督促宏达集团履行补偿义务,宏达集团是否已履行补偿承诺;(2)据披露,四川信托2015年及2017年均未达到前期承诺业绩,前期业绩承诺是否合理审慎;(3)四川信托2015年至2017年的现金分红情况,如未进行分红,公司是否积极行使了股东权利,提出进行分红的相关提议。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3.关于经营性现金流。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6亿元,同比上涨60.5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3亿元,与盈利情况出现背离。请公司结合主要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行业特点、采购及销售政策,分析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盈利情况出现背离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4.关于季节性波动。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一季度至四季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9.15亿元、12.22亿元、12.8亿元、12.05亿元,基本保持稳定,实现归母净利润4767万元、7745万元、9059万元、-952万元,季节波动较大。请公司结合主营产品的分季度产销量情况、平均销售价格季度变动趋势、成本费用等,说明报告期内各季度净利润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整体趋势。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5.关于产能利用率。年报披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有电解锌生产能力为22万吨,报告期实际生产10.16万吨,锌合金生产能力为10万吨,报告期实际生产4.27万吨,产能利用率均未达到半数。请公司补充披露:(1)在锌价上涨的情况下,产能利用率仍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2)是否存在矿山和冶炼厂减产或关停的情形,如存在,请说明是否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3)上述产能的后续经营计划。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6.关于在产品情况。年报披露,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产品的账面余额高达13.03亿元,占存货期末余额的比例超过50%,主要系云南金鼎公司低品位氧硫混合铅锌矿。请补充披露:(1)上述在产品及所属矿的具体情况、在产品结转库存商品的条件,并说明占存货比例较高的原因;(2)后续利用计划,是否具备可利用的经济价值;(3)是否出现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7.关于产销情况。年报披露,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环保整治力度加大的背景下,锌产品价格报告期内处于高位震荡走势,但公司同期锌锭销售量下降13.29%,硫化锌精矿下降32.77%。请补充披露:(1)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分析说明在锌价上涨的情况下,公司相关产品的销量出现下滑的原因;(2)结合生产及销售计划,分析说明报告期内锌产品库存大幅上升的主要考虑。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8.关于暂时闲置固定资产情况。年报披露,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累计计提折旧9889万元,目前账面余额为4.23亿元。请补充披露:(1)详细列示固定资产出现闲置的原因、起始时点、折旧计提是否充分;(2)是否已出现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3)对上述闲置固定资产的后续安排。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9.关于土地使用权瑕疵。年报披露,公司存在四个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因未缴纳土地出让金而未能办理相关产权证书。请补充披露:(1)详细列示上述权属证书至今尚未办理完毕的具体原因、主要障碍、预计办毕时间;(2)是否可能因违反相关规定导致对正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及公司应对的主要措施。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将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就《问询函》所述相关内容进行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