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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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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18-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8-047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5月18日,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57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业务状况、投资收益情况、卓朗科技业绩情况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业务状况

1、年报披露,公司分行业收入中,主要是房地产行业、融资租赁行业以及信息服务行业。请公司补充披露融资租赁行业以及信息服务行业的行业概况、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可能面临的风险等。

2、年报披露,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14.75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7.17亿元,请公司结合各业务类型的收入、成本情况,说明2017年大幅亏损的主要原因。

3、年报披露,公司2017年投资性房地产增加额5.19亿元,投资性房地产期末账面价值较期初大幅上升。同时,公司临时报告披露了公司控股子公司将其持有的物业长期出租的情况。请公司补充披露目前物业出租业务的基本情况,说明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大幅上升的原因。

4、年报披露,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额7.29亿元,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18亿元,占比全部销售或采购金额均超过了50%。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前五名客户名称和销售金额;(2)公司前五名供应商的名称和采购金额;(3)区分房地产业务、融资租赁业务以及信息服务业,分别披露各业务的前五大客户销售总额、占比以及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总额、占比;(4)上述客户和供应商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卓朗科技

5、年报披露,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卓朗科技2017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卓朗科技2017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9628.99万元,实现了业绩承诺。请公司补充披露:(1)卓朗科技2017年度的主要财务指标,包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等;(2)卓朗科技2017年度毛利率情况,并与2016 年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3)卓朗科技各类业务实现收入的情况;(4)请公司披露卓朗科技2017 年度审计报告。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6、年报披露,公司2017年期末应收账款约4.60亿元,主要系并购卓朗科技所致。其中,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4.14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卓朗科技2016年末、2017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公司2017年末应收账款大幅增加的具体原因;(2)前五名应收账款欠款方名称、销售的主要产品类别;(3)上述客户和供应商与公司以及卓朗科技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关于投资收益

7、年报披露,公司2017 年投资收益确认12.04 亿元,公司依靠非经常性损益扭亏为盈,会计师将投资收益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公司披露了转让天津运河城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情况,交易对方分别为天津万隆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内蒙古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披

露义务;(2)相关投资收益的确认是否合理,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3)公司是否已经收到交易转让款;(4)公司与上述两笔股权转让交易对方是否存在其他交易或者往来。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四、关于融资租赁业务

8、年报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恒泰汇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开展了售后回租等融资租赁业务,其中租赁物有基础设施配套管网设备、农业大棚设备等。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表披露公司融资租赁子公司与关联方实施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明确交易对方、具体的关联关系、租赁物、融资金额、期限、利率等;(2)说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考虑、交易实

质以及对经营和业绩的影响;(3)说明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是否合法合规,特别是融资租赁业务涉及的基础设施配套管网设备农业大棚设备租赁物等,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4)说明目前融资租赁监管政策对公司业务的影响。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9、年报披露,2017 年2 月,公司子公司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合同,租赁物价款4.7亿元。同时,公司在报告期内完成融资租赁业务11.83亿元。请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对融资租赁业务的投资金额,是否履行了相关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关于财务状况

10、年报披露,公司2017年末存货账面余额74.23亿元,跌价准备余额5842.52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2506.29万元,转回或转销4319.47万元。年报也披露,2017年天津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商品房销售面积等均呈现下降趋势,公司2017年实现签约销售面积同比下降65.4%,签约销售额同比下降67%。请公司结合目前行业状况,补充披露:(1)公司在2017 年销售不佳的情况下,2017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转回或转销的依据;(3)存货周转率的变动情况及原因。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11、年报披露,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的期末账面余额为9.9亿元。其中,应收天津市静海县团泊新城开发建设总公司体育转让款7.32亿元,应收天津招江投资有限公司往来款1.99亿元。2017年公司计提坏账准备1.66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其他应收款的坏账计提政策,近三年坏账计提情况;(2)应收天津市静海县团泊新城开发建设总公司体育转让款与应收天津招江投资有限公司往来款均期限较长,且金额较大,请说明形成及账龄长的原因;(3)公司对上述两笔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是否合理;(4)后续是否已经有明确的收回计划。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12、年报披露,公司2017年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2.58亿元,其中前五名汇总为2.35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预付款项前五名的单位名称、交易类别,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未来的结算安排。

13、年报披露,公司预收款项2017年期末余额为15.69亿元,较期初余额9.58亿元大幅上升。请公司补充披露:(1)2017年期末预收款项余额较期初大幅上升的原因;(2)2017年期末账龄为1-2年的预收款项为4.69亿元,同比大幅增加,请说明原因;(3)请结合销售收入的确认政策,说明相关预收款的确认是否合理。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18年5月25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准备答复工作,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