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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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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2018-044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

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包卓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长姜长龙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时军先生、副总经理王海先生、王尽晖先生、财务总监薛义先生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控审计事务所及确定2018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未披露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补充确认对2017年度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议案名称:关于制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8、议案12关联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睿德嘉信商贸有限公司、吉林省泉阳林业局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4、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2的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今典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季、陈凤久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今典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编号:临2018-045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出售资产事项,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 2018 年3月28日起停牌。停牌期间,本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22)和《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23、024、025、026)。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规模较大,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且具体交易方案仍在论证过程中。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4月28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个月,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月28日披露的《吉林森工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公司正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工作,并对交易方案和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及时公告并复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