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733 股票简称:SST前锋 公告编号:临2018-063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15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18年5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公司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胡革伟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注册地址由“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1号”变更为“北京市大兴区亦庄东环中路5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中文名称由“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ChengDu QianFeng Electronic Co,.Ltd”变更为“BeiJing QianFeng Electronic Co,.Ltd”(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经营范围由“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通信、计算机、光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及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生产、销售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及配件;项目开发、投资与管理;商品销售(国家限制流通品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不含汽车)、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公司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其他无须许可或审批的合法项目。”,变更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通信、计算机、光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及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及配件;项目开发、投资与管理;商品销售(国家限制流通品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不含汽车)、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公司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其他无须许可或审批的合法项目。”(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6月8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33 股票简称:SST前锋 编号:临2018-064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了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次对《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33 股票简称:SST前锋 编号:临2018-065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内控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了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监管要求,公司拟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支付报酬20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介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成立于2013年11月27日,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武林。主要经营场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3单元2号。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根据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监管要求,我们建议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支付报酬20万元。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经认真核查相关资料,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能力,具备多年为公司审计的经验,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较强,能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内控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支付报酬20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33证券简称:SST前锋公告编号:2018-066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6月8日14点
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2期1栋3单元16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8日
至2018年6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个人股东登记: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 法人股东登记: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异地股东也可以采用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登记(联系方式见本通知第六条)。
4、 登记时间:2018年6月6日9:30-11:30,13:30-17:00
5、 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2期1栋3单元23层23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通讯方式:
电话:028-69765187、010-53970788
传真:028-69765187、010-53970029
邮箱:ss600733@126.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2期1栋3单元23层2303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女士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