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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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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06证券简称:龙蟠科技公告编号:2018-041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因公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吕振亚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方式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监票、计票,待网络投票结果出具后,监票人、计票人、见证律师对投票结果进行汇总,主持人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石俊峰先生、秦建、赵福全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张羿出席会议;见证律师2人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第八、九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控股股东石俊峰、股东朱香兰、南京贝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本次第八项案回避表决,控股股东石俊峰、股东朱香兰、秦建、南京贝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第九项议案回避表决。

2、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经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张泽传、陈诗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和提案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2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或“公司”)于2018年5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并于2018年5月8日发布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详见公告编号:临2018-036、临2018-037)。

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现将签署投资协议书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提升公司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项目的产能,以满足国内市场特别是华东市场的需求,公司拟在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张家港管委会”)管辖的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内投资设立新公司,项目计划总投资10亿元。

近日,公司已与张家港管委会就《投资协议书》的条款内容最终达成一致,并于2018年5月18日签署了《投资协议书》。

(二)本次交易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地址: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大厦

3、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4、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于1992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面积4.1平方公里,是全国首家内河港型保税区,唯一的区港合一的保税区。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已形成了由保税区管委会统一开发、建设和管理的保税区、保税物流园、扬子江化工园和扬子江高新技术产业园一区多园的发展格局,主要有物流、化工、机电、粮油和纺织五大支柱产业。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投资

1、龙蟠科技拟在张家港管委会管辖的园区内以投资设立新公司的形式,建办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0亿元,注册资金3亿元。

2、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润滑油、防冻液、塑料新材料及包装等精细化学品。

(二)土地

1、龙蟠科技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按挂牌成交价与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额付款。

2、本协议项下用地在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区内,润英联项目南侧,用地总面积194亩,但最终确认以政府规划土地部门的实际测量面积和《出让宗地界址图》为准。

3、张家港管委会提供的土地为国有土地,用途为工业用途,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自土地使用权证签发之日起计算。

4、张家港管委会为公司提供的项目用地符合通水、通电、通讯、通蒸汽、通雨污水、通管廊、通道路至项目地块红线以及土地平整的状态。同时应在土地招拍挂之日起3个月内向公司提供项目开工所需的土地平整、临时水、临时电、临时道路;同时向公司提供项目地块图、竖向图及相关市政公用管网接口、管位、管径、周围道路、绿化宽度、规划设计条件等资料。公司可根据项目需要申请园区已有的其它工业配套设施和服务。

(三)税收优惠

自项目投产之日起,张家港管委会将给予公司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公司8名高管人员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的税收优惠,相关补助以合法合规的政府补助的方式实现。

(四)双方义务

1、张家港管委会协助公司项目立项、工商注册、开工建设等相关手续,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公司项目自土地证发放之日起90天内开工建设,开工后两年后竣工投产并产出。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有助于提升公司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项目的产能,以满足国内市场特别是华东市场的需求。同时,公司能利用张家港保税区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抓住市场发展机遇,有效提升公司在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行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投资协议书约定的投资项目尚处于前期论证阶段,项目涉及的产品品种、投资总额和具体实施等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协议所涉及的投资项目用地尚须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是否能够最终取得土地使用权还存在不确定性。

3、本协议所涉及的投资项目尚未进行可行性研究、立项核准或备案,在实施过程中尚需办理相关资质许可和项目实施规划等前置手续,因相关手续须经有权部门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4、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或将对经营业绩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本协议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5、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公告编号:2018-043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信息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宜已实施完成,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由20,800万股变更为21,172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实施情况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已将的新章程向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变更登记。

近日,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新《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7453848380

名称: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注册资本:21172万元整

成立时间:2003年3月11日

营业期限:2003年3月11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润滑油、石油添加剂、制动液、防冻液调和、销售;汽车配件、润滑剂生产、销售;汽车养护用品、汽车尾气净化还原剂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