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富恒财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恒财A和恒财B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8-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开放期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华富恒财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在基金份额分级运作存续期内,本基金以“24个月分级运作周期滚动”的方式运作。第二个分级运作周期为第二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至其24个月的对日,本次分级运作周期的到期日为2018年5月21日。

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每24个月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后恒财A和恒财B的开放期的规定:2018年5月23日、2018年5月24日开放办理恒财A、恒财B的赎回业务,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3 开放期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2 赎回费率

恒财A和恒财B不收取赎回费用。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在开放期内,恒财A和恒财B采用 “未知价”原则,即恒财A和恒财B的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本次开放期内恒财A和恒财B的共同赎回日2018年5月24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即2018年5月25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直销机构

名 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联系人:方萍

咨询电话:021-50619688,400-700-8001

传真:021-68415680

网址:www.hffund.com

4.2 代销机构

代销恒财A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代销恒财B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以上各代销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参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相关业务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也可致电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及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6.1 赎回的原则

(1)在开放期内,恒财A和恒财B不按照本基金的分级规则进行收益分配,恒财A和恒财B采用 “未知价”原则,即恒财A和恒财B的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6.2 赎回申请的确认原则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赎回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该赎回申请。赎回申请的确认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6.3 约定收益率

恒财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恒财A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4+利差

其中,计算恒财A首个约定年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其后分级运作周期内的每个恒财A的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前的第三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调整恒财A的年约定收益率。视国内利率市场变化,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前约定并公告首个恒财A的约定收益率的利差值,其后在每个恒财A的开放日前的第三个工作日确定恒财A下一个六个月封闭期内适用恒财A的约定收益率的利差值。利差的取值范围从0%(含)到3%(含)。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决定2018年5月25日起6个月内,恒财A适用的利差为0%。鉴于恒财A开放日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即2016年5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恒财A在2018年5月25日起适用的年约定收益率为2.1%(= 2.1%*1.4+0%)。

6.4 本公告仅对恒财A和恒财B在第二个分级运作周期结束后的开放期办理其赎回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2014年4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华富恒财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ffund.com)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6.5 对于恒财A、恒财B提出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对恒财A、恒财B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确认。份额折算结果以及赎回的确认比例请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6.6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hf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50619688,400-700-8001

6.7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