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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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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8-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26 证券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1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5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5月22日在上海市延安中路837号3楼会议室召开董事会八届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授权委托出席2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王强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于2018年6月18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本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曹炜、姚莉、陈辉峰、陈小宏、张宏、单喆慜、张兆林、李海歌等8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单喆慜、张兆林、李海歌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第九届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

上述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履行董事职责所需要的决策、管理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所列举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同意《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18年6月15日下午1:00以现场审议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市延安西路2201号上海国贸中心大厦35楼会议厅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内容如下: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6、听取《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授权经理层减持海通证券额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2018年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为上海兰生轻工业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为上海兰生轻工业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为上海升光轻工业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会议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8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大会见证律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同意《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陈小宏先生的提名,聘任楼铭铭先生、张荣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期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同意《关于授权经理层减持海通证券额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适时地处置公司持有的海通证券,获得长期投资回报,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减持海通证券,减持额度为8,000万股,减持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包括通过二级市场或大宗交易转让)出售,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36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26 证券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2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5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5月22日在上海市延安中路837号3楼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于2018年6月18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监事会提名刘宏杰、陈俊奇、诸立新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监事会认为,上述候选人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履行监事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所列举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5月23日

股票代码:600826 股票简称:兰生股份 编号:临2018-013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经营管理需要,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地址已由“上海市中山北二路1800号海鸥商务大厦”搬迁至“上海市延安中路837号三楼”。除上述办公地址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均保持不变。

新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中路837号三楼

邮编:200040

投资者咨询电话:021-51991608

传真:021-33772731

电子邮箱:mail@lansheng.com

特此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3日

股票代码:600826 股票简称:兰生股份 编号:临2018-014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新增了“党、纪、工、团组织”章节。同时,为适应行政管理变化及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对《公司章程》其他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新增章节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章节序号在上述修订的基础上顺次调整。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26 证券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5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出席董事7人,授权委托出席2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总经理陈小宏先生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楼铭铭先生、张荣健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楼铭铭先生、张荣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期满。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未发现楼铭铭、张荣健有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高管选任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3、楼铭铭先生、张荣健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其学历、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能力、经营管理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副总经理岗位的职责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此,我们对董事会聘任楼铭铭先生、张荣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3日

附:

楼铭铭先生简历:

楼铭铭,男,1977年2月出生,汉族,籍贯江苏南通,全日制研究生,经济学博士,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2005年3月参加工作,曾任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一部副经理,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经理,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采购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监,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监。现任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荣健先生简历:

张荣健,男,1981年12月出生,汉族,籍贯浙江东阳,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03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党群工作部副主任。现任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党群工作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公司本部工会主席、公司工会副主席。

证券代码:600826 证券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6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6月15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2201号上海国贸中心大厦35楼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15日

至2018年6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另外,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1、2、3、4、5、6、9、10、11、12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 2018-002、003、004、005、006、007 号公告。

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7、8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2018-014、011号公告。

上述累积投票议案13、14、15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2018-017号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13、14、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登记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机构投资者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经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日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6月12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本次会议登记工作委托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

登记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联系人:欧阳雪。

六、 其他事项

1、咨询方式 联系人:俞璟贇 联系电话:(021)51991610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公交线路:公交 57 路、328 路、748 路、806 路、911 路、925 路虹桥开发区(延安西路娄山关路)。

特此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826 证券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7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其中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简历附后):

1、提名曹炜先生、姚莉女士、陈辉峰先生、陈小宏先生、张宏先生5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单喆慜女士、张兆林先生、李海歌女士3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其学历、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的职责要求。董事会的提名方式、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及符合其他任职资格条件。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已就提名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形成议案提交公司 2017年度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2018年6月15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九届监事会候选人名单(简历附后),同意提名刘宏杰先生、陈俊奇先生、诸立新女士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监事会已就提名上述监事候选人形成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2018年6月15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3日

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会

(一)非独立董事

曹炜,男,1967年9月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国际商务师。曾任上海市畜产进出口公司团委书记、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市外经贸委人事干部处科员、处长助理、副处长,上海市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上海东浩兰生国际服务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现任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姚莉,女,1961年3月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曾任上海长江轮船公司商务科副科长,海运处副处长,航运部部长,总经理助理,上海市锦江航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上海东浩兰生国际服务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博览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第十三届上海市政协委员。

陈辉峰,男,1966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国际商务师。曾任上海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日用品分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轻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五金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轻工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第四、第五、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营运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上海东浩兰生会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陈小宏,男,1969年5月生,大专,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曾任上海市轻工业工程设计院设计师,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所所长、市场部经理、副总经济师,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助理,投资管理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张宏,男,1960年2月生,大学学历,文学学士,国际商务师。曾任上海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业务七部经理、电讯电料部经理、电器分公司经理,上海轻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上海市轻工业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第六、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上海兰生轻工业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二)独立董事

单喆慜,女,1972年12月生,管理学博士,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美国金融分析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申银万国证券股份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及投资银行总部内核专家,香港城市大学会计学系研究员。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上海高级金融学院EMBA客座教授。

张兆林,男,1965年4月生,大学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教授。曾任中粮三丰集团分公司总经理,上海万泰集团公司董事、总裁助理,恩哺动力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总裁,上海市信息管线有限公司总裁,汉彬洲咨询公司总裁。现任翰澜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总裁,兼任上海市工经联主席团主席,普乐师(上海)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孙子兵法研究会理事,上海交大安泰经济管理学院及东北财经大学EMBA课程特聘教授,吉林大学管理学院及江西财经大学MBA学院客座教授。

李海歌,女,1955年7月生,大学学历(法学本科),律师,仲裁员,调解员。曾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秘书长、律师党委副书记,上海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政治部副主任,上海市法学会秘书长。现任上海大公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副主任、调解员。

二、监事会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

刘宏杰,男,1970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上海市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上海东浩国际服务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审计主管、资产财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上海世博(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东浩兰生国际服务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陈俊奇,男,1959年5月生,大学学历。曾任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审计室业务主管,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主管、审计监察部副主任,上海东浩兰生国际服务贸易(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诸立新,女,1966年6月生,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上海沪南轴承厂设计科、质管科助理工程师,上海红星轴承厂团委书记,上海浦江轴承厂党委副书记,上海华虹NEC电子有限公司人事总务部副主任,上海赛事商务有限公司综合部主任,上海世博(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高级经理,上海东浩国际服务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高级经理。现任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第八届监事会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