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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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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8-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6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董事杨劲松先生因伤住院治疗,暂时无法正常履职,待其康复后将继续履行职责。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于 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年5月11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国聚隆精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隆精工”)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购买日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有效期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内容详见2018年4月21日、5月12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近日,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发行人”)的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华安证券“汇聚金”1号第27期保本固定收益凭证;

2、发行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币种:人民币;

4、产品类型:定向发行的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5.05%;

6、产品起息日:2018年5月23日;

7、产品到期日:2018年12月21日;

8、份额回购日:2018年11月21日,发行人可提前回购部分或全部份额,若做全部回购处理,则该“回购日”即为产品“到期日”。份额回购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回购的份额收益根据实际投资天数按固定收益率5.05%/年计算,回购日当天仍对拟回购份额计息。发行人应提前三个工作日提交份额回购申请。除以上约定外,在非“份额回购日”除非投资者同意,发行人不得提前回购份额。

9、计息期间:第一个计息期间为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11月21日;第二个计息期间为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2月21日。计息期间的利息算头算尾。计息期间首日、尾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第二个计息期开始,即自2018年11月22日起,收益率上浮20个BP。

10、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0,000万元;

1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公司与华安证券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低风险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短、风险较小,公司已经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本的前提下,通过适度理财,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及聚隆精工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及聚隆精工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30,000万元,公司及聚隆精工合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24,8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1、华安证券收益凭证认购协议;

2、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聚金”1号第27期保本固定收益凭证产品说明书;

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聚金”1号第27期保本固定收益凭证风险揭示书;

4、证券理财交易类凭条。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