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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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施工合同的公告

2018-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公告编号:2018-31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3月30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预中标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机场北物流组团片区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7)、《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机场北物流组团片区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5)(具体详见2018年3月20日、3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确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建安)(联合体牵头人)与成都市勘察测绘研究院(以下简称成勘院)(成员)、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设计院)(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为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机场北物流组团片区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中标人。

近日,倍特建安与成勘院、西南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与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建设)正式签订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倍特建安承担208,868,000元(暂定)的施工工作。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一)发包人基本情况

1、发包人名称: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任正

3、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工业地产、科技地产开发建设和经营、房地产综合开发、园林绿化、工程承包、建设项目管理、物业管理、工程监理、代办拆迁、投资咨询及管理。(以上经营项目不含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或许可的合法项目)。

5、住所:成都高新区天府一街1008号

6、公司与发包人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其未发生类似交易。

7、履约能力:高投建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二)承包人基本情况

1、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1)法定代表人:栾汉忠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建筑防水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制冷工程及暖通空调设备、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安装工程的施工(以上经营项目凭资证书经营);销售钢材、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非标准设备的制作、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八号

(5)倍特建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履约能力:倍特建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2、成都市勘察测绘研究院(联合体成员)

(1)法定代表人:张成

(2)注册资本:1,6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工程地质勘测和岩土工程、城市测量、工程测量、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水文地质勘察、资源评价与凿井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成都市一环路北三段七十号

(5)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其未发生类似交易。

(6)履约能力:成勘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3、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1)法定代表人:李彦春

(2)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管理服务;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路基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电信工程,环保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高耸构筑物工程,建筑劳务分包,建筑防水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河湖整治工程,水工隧洞工程,送变电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进出口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成都市金牛区星辉中路11号

(5)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其未发生类似交易。

(6)履约能力:西南设计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名称:机场北物流组团片区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工程地点: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

(三)合同工期:总工期240个日历天

(四)合同价款:倍特建安承担合同中的施工工作,暂定施工费为208,868,000元。

(五)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项目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承建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的重大建设施工项目,符合公司抓住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重大建设机遇,争取多承揽优质建筑施工项目的发展规划。若本项目能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二)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发包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风险提示

(一)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施工周期较长,存在原材料涨价、工程变更、环境变化、安全生产等不确定因素,进而影响合同最终收益实现情况。

(二)本合同项下的项目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