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5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8-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8-060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17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8年5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一)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9,117,907.0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6,534,586.25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653,458.63元后,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2,881,127.6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65,422,455.36元,减去2016年度已分配利润119,410,304.4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78,893,278.58元。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关于分配方案披露日与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差异的情况说明:

1、分配方案披露日总股本为398,034,348股。

2、公司履行交易对方重大资产重组承诺,回购注销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未达成业绩承诺相应补偿股份1,372,143股,该部分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3、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3,985,300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4、分配方案披露日后至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户进行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二)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分配比例不需要调整;

公司履行交易对方重大资产重组承诺,回购注销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未达成业绩承诺相应补偿股份1,372,143股,该部分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截至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7,960,700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现有总股本398,034,348股,扣除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未达成业绩承诺相应补偿股份1,372,143股及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7,960,700股(不拥有股利分配权),以公司现有有股利分配权利的股本388,701,5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3.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31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在本次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22日至登记日:2018年5月3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1、咨询联系人:李雪会、俞凌佳

2、咨询电话:0574-86821166

3、传真电话:0574-86995616

4、公司地址:宁波保税南区曹娥江路22号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8-061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未达成业绩承诺暨相应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并于2018年5月17日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尚洋”)2017年度未达成业绩承诺相应补偿股份1,372,143股。因此,公司总股本由398,034,348股减至396,662,205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北京尚洋2017年度未达成业绩承诺相应补偿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随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8-062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兑付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8年1月9日,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1、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1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5,500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成立日:2018年2月11日。产品到期日:2018年5月14日。存款利率:4.75%/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

该笔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到账,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共计获得理财投资收益674,895.83元。

2、公司于2018年1月9日与交通银行宁波鄞中支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91天”理财产品协议》,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成立日:2018年1月15日。产品到期日:2018年4月16日。存款利率:4.2%(已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该笔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到账,公司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共计获得理财投资收益104,712.33元。

3、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保税区理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明州支行签订《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自有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起息日:2018年1月10日。到期日:2018年4月10日。存款利率: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支付浮动利息,其中保底利率为1.35%(年化),浮动利率范围:0或2.57%(年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该笔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到账,宁波保税区理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共计获得理财投资收益144,986.30元。

4、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签订《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投资收益起算日:2018年1月16日。投资到期日:2018年4月16日。存款利率:4.55%/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该笔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到账,公司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共计获得理财投资收益113,750.00元。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