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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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18-039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一八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5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所有十名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远海能2018年度A股财务报告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聘任普华永道(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中远海能2018年度H股财务报告境外审计机构。

详情请参考本公司同日发布的《中远海能关于更换2018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0。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三项制度。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新制定的三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资料中详细披露新制定的三项制度的具体内容。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18-040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境内外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更换境内、外审计机构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根据国资委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外部审计机构连续承担同一家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超过一定年限的,该企业应考虑或按要求更换审计机构。

公司现任境内、外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及“天职香港”)为公司提供境内、外审计服务已达11年及8年。根据国资委及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拟不再续聘。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遴选程序,并先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

经本公司二〇一八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本公司2018年度A股财务报告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聘任普华永道(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8年度H股财务报告境外审计机构。

在审阅/审计范围与2017年度基本保持一致的情况下,建议信永中和2018年度审阅/审计费用人民币229万元,普华永道(罗兵咸永道)2018年度审阅/审计费用人民币286万元,两家审计机构2018年度审阅/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515万元(含税、差旅费)。如信永中和及普华永道(罗兵咸永道)提供的审计服务的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合理确定境内、外审计机构2018年度审计费具体金额。

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详见《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9),该项审计机构聘任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

天职国际及天职香港已确认,其与公司不存在任何意见分歧或未决事项,亦无任何有关更换境内、外审计机构需提请公司股东关注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亦未知悉任何有关更换境内、外审计机构的事宜需提请公司股东关注。公司董事会谨此对天职国际及天职香港为公司提供多年专业服务表示诚挚谢意。

二、信永中和概况

1、名称:信永中和会计机构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V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4、注册资本:3580万元

5、执行事务合伙人:叶韶勋

6、信永中和具有A股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以及H股上市公司审计资格,是第一批取得中国证监会专项复核资格的会计事务所之一。

三、普华永道(罗兵咸永道)概况

1、名称: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2、登记证号码:01275129-000-03-18-3

3、地址:香港中环太子大厦20-24楼 1424-1426室

4、执行事务合伙人:赵柏基

5、罗兵咸永道具备香港会计师公会出具的注册证明和香港税务局颁布的商业登记证,是根据香港交易所《综合主板上市规则》第四章4.03条的规定,具备根据《专业会计师条例》可获委任为公司核数师资格的执业会计师。

四、独立董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境内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普华永道(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具备香港会计师公会出具的注册证明和香港税务局颁布的商业登记证,是根据香港交易所《综合主板上市规则》第四章4.03条的规定,具备根据《专业会计师条例》可获委任为公司核数师资格的执业会计师,能够满足公司H股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请普华永道(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上网公告附件

1、中远海能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六、报备文件

1、二〇一八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