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057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18年5月3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的通知,2018年6月5日,我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灿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庆中房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于2018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8-058号。
本项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中交(宁波)置业有限公司、慈溪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于2018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8-059号。
本项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佛山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0.09%股权优先收购权的议案》。
佛山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中交”)是我司的参股公司,我司持有其47.37%股权,上海凝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持有其2.63%股权,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番禺雅居乐”)持有其50%股权。现番禺雅居乐拟将其持有的佛山中交0.09%的股权以17.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与我司无关联关系的其他方。董事会同意我司放弃佛山中交0.09%股权的优先收购权。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佛山香颂置业有限公司0.09%股权优先收购权的议案》。
佛山香颂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香颂”)是我司的参股公司,我司持有其47.37%股权,上海凝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持有其2.63%股权,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番禺雅居乐”)持有其50%股权。现番禺雅居乐拟将其持有的佛山香颂0.09%的股权以17.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与我司无关联关系的其他方,董事会同意我司放弃佛山香颂0.09%股权的优先收购权。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于2018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8-060号。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058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关于控股子公司
重庆中房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与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为保证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项目开发建设的资金需求,我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中房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汇公司”)拟与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3.5亿元,期限1年,融资总成本未超过公司年度融资计划的利率标准。嘉汇公司以其所开发房地产项目的7号楼、4-1号楼商业及部分未售车库提供抵押。
由于中交租赁是我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之下属公司,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我司于2018年6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庆中房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蒋灿明、薛四敏、孙卫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南162号南沙香港总商会大厦1601-1604、1609
法定代表人:钱鎔
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外商投资企业需持批文、批准证书经营);租赁业务(外商投资企业需持批文、批准证书经营);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外商投资企业需持批文、批准证书经营);融资租赁服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外商投资企业需持批文、批准证书经营);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仅限融资租赁企业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控股股东为中交建融租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租赁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亿元):
■
与我公司关联关系:由于中交租赁我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之下属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中交租赁与我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三、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出租人: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
承租人:重庆中房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租赁物:嘉汇公司所开发房地产项目的7号楼、4-1号楼商业及部分未售车库
租赁资产转让价款:总额3.5亿元人民币
租赁期限:12个月
租金支付间隔:每3个月支付一次,共4期。
租赁资产留购价:100元。
总融资成本:本次融资成本未超过公司年度融资计划利率标准。
抵押:嘉汇公司以所开发房地产项目的7号楼、4-1号楼商业及部分未售车库提供抵押。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随着房地产调控的持续,房地产信贷政策持续收紧,公司曾多方考察银行贷款、信托等融资方式,目前房地产企业融资难度较大,融资成本也较高。参考市场情况,及多方比较融资方式及成本,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成本与市场情况相符,属于合理范围。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保障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嘉汇公司发展前景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嘉汇公司开展上述融资租赁业务。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初至披露日我司控股子公司与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融资租赁业务4.5亿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郭海兰、胡必亮、马江涛对本次融资租赁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有利于保障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利率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嘉汇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风险可控。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实施回避表决,上述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庆中房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059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交(宁波)置业有限公司、
慈溪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与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为保证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项目开发建设的资金需求,我司控股子公司中交(宁波)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公司”)、慈溪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溪公司”)拟与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3亿元,期限1年,融资总成本未超过公司年度融资计划的利率标准。慈溪公司以位于白沙路街道明月湖板块的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宁波公司以位于鄞州区钟公庙街道长丰村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
由于中交租赁是我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之下属公司,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我司于2018年6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中交(宁波)置业有限公司、慈溪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蒋灿明、薛四敏、孙卫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南162号南沙香港总商会大厦1601-1604、1609
法定代表人:钱鎔
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外商投资企业需持批文、批准证书经营);租赁业务(外商投资企业需持批文、批准证书经营);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外商投资企业需持批文、批准证书经营);融资租赁服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外商投资企业需持批文、批准证书经营);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仅限融资租赁企业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控股股东为中交建融租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租赁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亿元):
■
与我公司关联关系:由于中交租赁是我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之下属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中交租赁与我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三、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出租人: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
承租人:慈溪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交(宁波)置业有限公司
租赁物:慈溪公司拥有的明月湖B-03地块项目;宁波公司拥有的鄞州区长丰地段YZ13-01-a2地块项目、YZ13-01-c2地块项目。
租赁资产转让价款:总额3亿元人民币
租赁期限:12个月
租金支付间隔:每3个月支付一次,共4期。
租赁资产留购价:100元。
总融资成本:年利率未超过公司年度融资计划的利率标准。
抵押物:慈溪公司位于白沙路街道明月湖板块的在建工程;宁波公司位于鄞州区钟公庙街道长丰村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随着房地产调控的持续,房地产信贷政策持续收紧,公司曾多方考察银行贷款、信托等融资方式,目前房地产企业融资难度较大,融资成本也较高。参考市场情况,及多方比较融资方式及成本,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成本与市场情况相符,属于合理范围。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保障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宁波公司、慈溪公司发展前景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宁波公司、慈溪公司开展上述融资租赁业务。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初至披露日我司控股子公司与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融资租赁业务4.5亿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郭海兰、胡必亮、马江涛对本次融资租赁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有利于保障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利率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宁波公司、慈溪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风险可控。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实施回避表决,上述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控股子公司中交(宁波)置业有限公司、慈溪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18-060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8542 债券简称:16中房私
债券代码:118858 债券简称:16中房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21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15:00至2018年6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
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6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庆中房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公司于 2018 年 6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8-058。
关联股东中住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二)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中交(宁波)置业有限公司、慈溪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公司于 2018 年 6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18-059。
关联股东中住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18年6月19日、20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号码:023-67530016
传真号码:023-67530016
联系人:王婷、容瑜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5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一)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庆中房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二)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中交(宁波)置业有限公司、慈溪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交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6
2、投票简称:中交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6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