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18-035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判决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和下属东联港务分公司为被上诉人
●涉案金额:人民币5,659.28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根据本案的终审判决,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6年7月8日,上海中纺物产发展有限公司将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公司下属东联港务分公司分别作为被告三、被告二,提起了民事诉讼。
公司已于2016年9月1日、9月30日,2017年7月8日、11月22日、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5),《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临2016-027,临2017-038,临2017-044,临2017-050)。
根据本案一审判决,公司和东联港务分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沪民终92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二审具体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24,764.16元,由上诉人上海中纺物产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根据本案终审判决,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