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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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2018-0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8-024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唐志先生,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陈光保先生和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碧海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工作变动原因,唐志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唐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高管职务,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因工作变动原因,陈光保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陈光保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高管职务,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因工作变动原因,陈碧海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陈碧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高管职务,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唐志先生、陈光保先生和陈碧海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唐志先生、陈光保先生和陈碧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唐志先生、陈光保先生和陈碧海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转型发展、规范运作所作出的重大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8-025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28日以传真、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6月7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纪明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健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总经理唐志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已于2018年6月6日申请辞去了公司总经理职务。为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持公司经理层运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健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履职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张健辉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一。

二、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勤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邓安健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鉴于公司原常务副总经理陈光保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已于2018年6月6日申请辞去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为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持公司经理层运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勤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公司董事会对邓安健先生职务进行调整,免去其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任其为公司总工程师。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履职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张勤先生、邓安健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二。

特此公告。

附件一:张健辉先生简历

附件二:张勤先生、邓安健先生简历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八日

附件一:

张健辉先生简历

张健辉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政工师,高级经营师。2002年9月至2004年6月,湖南省向红机械厂综合管理部部长; 2007年5月至2010年7月,向红机械化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湖南神斧民爆工程爆破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12年7月, 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战略部部长;2012年7月至2013年1月, 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战略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长(党委组织部长);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部长;2014年2月至2015年6月,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本公司双牌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6年6月至2016年12月,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双牌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6年12月至今,本公司总经理助理、邵阳三化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

张健辉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

张勤先生、邓安健先生简历

1、张勤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8年6月至1999年12月任湖南省向红机械厂技术员、车间主任、分厂厂长;2000年1月至2003年6月任湖南省向红机械厂总工程师;2003年7月至2007年6月任向红机械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7月至 2008年3月任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11年7月任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7月至2012年12月任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郴州七三二零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2月至2015年8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7年6月任湖南神斧集团向红机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张勤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邓安健先生, 中国国籍,1966 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8年1月至1998年12月任湖南省南岭化工厂汨罗分厂乳化车间主任;1999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公司汨罗生产厂技术科科长;2002年1月至2004 年12月任公司汨罗生产厂技术质量副厂长;2005年1月至2012年12月任公司平江生产厂正厂级副厂长;2008年至2010年兼任公司平江技术改造工程指挥部副指挥长;2013年1月至2014年5月任公司平江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平江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5年4月至2015年6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平江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5年6月至2016年1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平江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湖南岳阳南岭民用爆破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湖南神斧集团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邓安健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8-026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和总工程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6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健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张勤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邓安健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健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勤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公司董事会对邓安健先生职务进行调整,免去其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任其为公司总工程师。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履职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和聘任高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一:张健辉先生简历

附件二:张勤先生、邓安健先生简历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八日

附件一:

张健辉先生简历

张健辉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政工师,高级经营师。2002年9月至2004年6月,湖南省向红机械厂综合管理部部长; 2007年5月至2010年7月,向红机械化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湖南神斧民爆工程爆破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12年7月, 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战略部部长;2012年7月至2013年1月, 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战略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长(党委组织部长);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部长;2014年2月至2015年6月,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本公司双牌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6年6月至2016年12月,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双牌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6年12月至今,本公司总经理助理、邵阳三化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

张健辉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

张勤先生、邓安健先生简历

1、张勤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8年6月至1999年12月任湖南省向红机械厂技术员、车间主任、分厂厂长;2000年1月至2003年6月任湖南省向红机械厂总工程师;2003年7月至2007年6月任向红机械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7月至 2008年3月任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11年7月任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7月至2012年12月任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郴州七三二零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2月至2015年8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7年6月任湖南神斧集团向红机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张勤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邓安健先生, 中国国籍,1966 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8年1月至1998年12月任湖南省南岭化工厂汨罗分厂乳化车间主任;1999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公司汨罗生产厂技术科科长;2002年1月至2004 年12月任公司汨罗生产厂技术质量副厂长;2005年1月至2012年12月任公司平江生产厂正厂级副厂长;2008年至2010年兼任公司平江技术改造工程指挥部副指挥长;2013年1月至2014年5月任公司平江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平江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5年4月至2015年6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平江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5年6月至2016年1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平江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湖南岳阳南岭民用爆破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湖南神斧集团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邓安健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