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6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8-35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详见2018年6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8-37《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关于拟投资设立湖南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详见2018年6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8-38《关于拟投资设立湖南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调整2018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见2018年6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8-39《关于调整2018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新增期货套期保值品种的议案》

详见2018年6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8-40《关于新增期货套期保值品种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8-36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6月8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4人,监事肖太庆先生因病请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关于拟投资设立湖南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关于调整2018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二、三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8-37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 2016年6月25日将总部办公场所由湖南长沙迁至浙江杭州。为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公司拟将注册地址同步迁至杭州(具体注册地址以最终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本次迁址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待具体注册地址确定后,公司将按规定将变更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8-38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设立湖南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鉴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注册地从湖南长沙迁至浙江杭州,为承接公司当前在湖南的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的经营管理,公司拟出资5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湖南中拓”),作为公司在湖南区域业务的平台公司,统筹发展湖南区域大宗商品及其他业务。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核准名称为准)

法定代表人:张端清

注册资本:5亿元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

经营范围:钢铁、铁矿砂、铁合金、炉料、煤炭等大宗商品的贸易、电子交易、物流及供应链服务(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新设湖南中拓作为湖南区域业务的平台公司,是公司基于迁址事项的统筹安排,有利于公司正常开展湖南区域大宗贸易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长远来看将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湖南中拓设立后,可能面临政策、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风险。公司拟将湖南中拓纳入公司制度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风险管控机制,加强其内部业务管控,提高风险处置能力,有效防范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8-39

浙商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度对控股子公司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调整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的担保总额已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23.28%,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8.63%。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前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预计的审议情况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2018年1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2018年对27家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额度共计450,000万元人民币,5家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共计200,000万元人民币,对湖南中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客户的消费信贷业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差额回购义务,金额不超过11,000万元人民币。详见2017年12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7-66《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本次调整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拓展东部沿海市场,合理增加对东部沿海区域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并根据被担保控股子公司2018年经营发展情况及实际使用担保额度,公司拟对2018年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作部分调整,使控股子公司获得业务发展所需资金支持,促进公司整体良性发展。

具体调整如下:公司拟为28家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调整后的合计担保金额为580,000万元人民币,调增130,000万元人民币,新增担保2家控股子公司浙江中拓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中拓弘远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减少担保1家控股子公司岳阳中拓五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公司将严格限制2018年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45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后起一年内有效(在该期限内,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所有担保合同项下的债务,公司均承担担保责任)。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将可用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1)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4)上市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年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调整统计表 单位:万元

三、本次调整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经查询,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签署情况

上述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尚未签署协议,未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为了进一步拓展东部沿海市场,公司拟合理增加对东部沿海区域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以保障控股子公司获得业务发展所需资金支持,促进公司整体良性发展;同时董事会在对控股子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及实际使用担保额度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合理增加对东部沿海区域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适当减少对其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要求,风险总体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上述非全资被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应均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因受地域、时间、资金实力等限制而未能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担保的,公司已要求其向本公司提供股权质押等担保措施,或由被担保控股子公司以土地、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以确保担保的公平、对等及公司财产的安全。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进一步拓展东部沿海市场,合理增加对东部沿海区域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根据被担保控股子公司2018年经营发展情况及实际使用担保额度,公司拟对2018年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作部分调整。经评估相关控股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及融资能力后,我们认为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较为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获得业务发展所需资金支持,有利于控股子公司及公司总体良性发展,且被担保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已按照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措施或以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保障担保事项公平、对等,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次调整后,公司为28家控股子公司合计担保金额为580,000万元人民币,调增130,000 万元人民币,新增担保2家控股子公司浙江中拓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中拓弘远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风险总体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调整后,公司为28家控股子公司合计担保总金额为58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8年4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47,1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95.16%,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湖南中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客户的担保余额为6,040.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2.33%。

上述担保全部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及子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信贷担保。除上述担保事项,公司未向其它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发生。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8-40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期货套期保值品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规避商品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锁定公司经营成本或经营利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拟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上述议案基础上新增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品种甲醇(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品种),议案其他事项不发生任何变化。现将拟新增的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品种甲醇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甲醇市场概况

1、总体情况:2017年国内甲醇实际有效产能7441万吨,产量4510万吨。甲醇原料分天然气制、煤制及焦炉尾气制,其中天然气成本最高,质量最好,市场占比在12%左右,且主要在西南地区,有通过重庆集港船运的优势;煤制甲醇占71%左右,其中西北地区占比最大在60%以上; 焦炉尾气制占比17%,受环保因素影响较大,属于波动较大的边际产量。

由于甲醇主要产地在内陆地区,消费地在华东,供需地域性差异导致国内甲醇从内陆地区向华东沿海地区流动,存在区域价差套利机会。

2、甲醇下游产品较多,重点下游为MTBE(MTBE:甲基叔丁基醚,一般是以甲醇和异丁烯为原料,借助酸性催化剂合成),甲醛,醋酸,二甲醚,甲醇燃料,通过MTO(MTO:指以煤基或天然气基合成的甲醇为原料,借助类似催化裂化装置的流化床反应形式,主要生产乙烯的工艺技术;MTO的产品是乙烯、丙烯和少量正丁烯)工艺制聚烯烃等,其中MTO工艺在下游中达到50%以上,且多为大厂,耗甲醇量大,在市场中有较大的话语权。

3、甲醇存在区域性供需差异,近几年在国内逐渐形成较活跃的物流体系,以实现本地供需不平衡时进行有效资源调配。其中西北,西南,关中,华中地区为主要输出地,华东,山东地区为主要流入地。华东地区的市场当前最活跃,拥有现货,远期纸货,点价交易,合约供货的交易模式。华东地区基本为甲醇净流入地,进口货依存度50%左右,内地流入依存度20%左右。

4、甲醇具有货值相对较低,波动性灵活、季节性强等特征,周转速度高、资金占用低的特点。

5、甲醇期货介绍:2011年10月甲醇期货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交易,每手10吨,每年1、5、9月为主力合约,主力合约持仓量突破100万手,日成交量突破170万手,活跃性和连续性较好。

注:上述数据来源为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及卓创资讯的公开数据。

二、本次新增期货套期保值品种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品种甲醇,是配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在甲醇业务拓展中规避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本次只新增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品种,对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经营原则、投入资金、风险控制等各环节,均保持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8年度拟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一致,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开展甲醇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期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减少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影响,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防范库存跌价风险,锁定配供业务利润,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公司已就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建立健全了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相应的内控制度并能够有效执行;公司本次新增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品种甲醇,是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公司在甲醇业务拓展中规避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本次增加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不会增加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