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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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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8-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4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4,256,598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06月2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7年4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诚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14号)核准(公司现更名为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邦股份”或“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82.00万股,并于2017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15,246.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20,328.0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13名,分别为上海久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久卜投资”)、杭州诚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诚鼎投资”)、杭州辉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煌投资”)、浙江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红土”)、杭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红土”)、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宁波金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硕投资”)、杭州诚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长投资”)、沈渊博、方强、叶帆、彭水生、胡先伟。上述13名股东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54,256,5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9%。上述股东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2018年6月2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20,328.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5,246.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082.00万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股东诚鼎投资、久卜投资、深创投、浙江红土、杭州红土、辉煌投资、金硕投资、诚长投资承诺: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将持有的部分股份公开发售(如有)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管理层股东沈渊博、方强、叶帆、彭水生、胡先伟承诺:(1)本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已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将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

诚邦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诚邦股份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诚邦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4,256,598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06月20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注:副总经理沈渊博、方强、彭水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叶帆,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胡先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