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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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8-053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6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5人,亲自出席董事1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南昌分行综合授信陆仟万元整提供担保;同意公司为间接控股子公司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综合授信贰仟万元整提供担保,以上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6月14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方大特钢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谢飞鸣、雷骞国、尹爱国、谭兆春、宋瑛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6月14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6月14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8-054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公司对外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总额8,00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合计163,800万元(其中包括对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以及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68%。其中,公司对外担保发生总额103,800万元(含本次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07%。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悬架集团”)在中国民生银行南昌分行综合授信陆仟万元整提供担保;同意公司为间接控股子公司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红岩方大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综合授信贰仟万元整提供担保,以上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悬架集团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注册资本:贰亿伍仟万元整,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主要从事汽车运输机械零部件及配件、汽车弹簧专用设备、汽车底盘、汽车弹簧、汽车空气悬架、导向臂、汽车横向稳定杆、扭杆、油气悬挂及举升缸、金属制品研发、制造、加工等。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悬架集团(合并后)经审计的总资产106366.96万元,负债45363.54万元,资产负债率42.65%,营业总收入125157.36万元,净利润7972.17万元。

截至2018年3月末,悬架集团(合并后)总资产127094.98万元,负债64453.84万元,资产负债率50.71%,营业总收入46251.37万元,净利润1637.72万元。(本段数据未经审计)

2、重庆红岩方大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悬架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 56%股权),成立于2003年6月,注册资本:壹亿壹仟玖佰零捌万壹仟叁佰元整,注册地:重庆市渝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主要从事开发、制造、销售汽车钢板弹簧、汽车空气悬架、导向臂、汽车横向稳定杆、油气悬挂及举升缸以及其他汽车零部件等。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重庆红岩方大公司(合并后)经审计的总资产 54111.73万元,负债23650.6万元,资产负债率43.71%,营业总收入69338.44万元,净利润5125.05万元。

截至2018年3月末,重庆红岩方大公司(合并后)总资产63148.72万元,负债31593.19万元,资产负债率50.03%,营业总收入25923.80万元,净利润1094.39万元。(本段数据未经审计)

三、公司尚未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认为: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担保程序。由于本次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或间接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且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合计163,800万元(其中包括对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以及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68%。其中,公司对外担保发生总额103,800万元(含本次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07%。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2018-055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6月29日 九点整

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29日

至2018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详见2018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方大特钢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方大特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议案2详见2018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方大特钢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方大特钢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和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代理人应持委托人及本人 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 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6月25日-28日8:30-11:30,14:00-16:30

3、登记地点: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4、传真号码:0791-88386926 联系电话:0791-88396314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按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2、现场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通讯地址: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邮政编码:330012。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