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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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8-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8-051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基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帆医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核准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向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04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投资”)发行179,919,243股股份、向北京中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中信”)发行190,900,84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9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2018年5月28日,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应的新增股份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新增股份于2018年6月19日上市,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假设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为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20%,即9,887.10万股;募集配套资金后的各股东的持股数量及比例以实际发行数量为准。

二、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蓝帆投资、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集团”)、李振平先生、北京中信均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权益变动报告义务,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和于2018年6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中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中轩”)及珠海巨擎秦风鲁颂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秦风鲁颂”)。本次发行前,香港中轩持有上市公司60,188,000股股份,香港中轩一致行动人李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23,700股,一致行动人李丹宁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86,5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198,200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份总数的12.58%;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配套资金前),中轩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彪先生、李丹宁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均不变,其合计持股比例变为7.19%,合计持股比例变动幅度超过5%。

本次发行前,秦风鲁颂持有上市公司35,00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7.08%;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配套资金前),秦风鲁颂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不变,其持股比例变为4.05%,不再是公司5%以上股东。

香港中轩及其一致行动人、秦风鲁颂均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权益变动报告义务,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