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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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8-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3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6月20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洪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林长逵先生、余少雄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6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公告编号:2018-084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6月20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雪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宋雪山先生、苏丽君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8年6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5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采取二级市场购买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2018年6月21日之前)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标的股票购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然终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17年12月21日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三、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采取二级市场购买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2017 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根据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应于2018年6月21日之前完成标的股票购买事宜。

公司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是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将个人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紧密结合,有利于公司健康长远发展。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后,公司一直积极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员工认购积极性高,但因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后,资管新规等监管政策和市场融资环境等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导致员工持股计划未能在2018年6月21日之前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然终止。

四、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员工意愿和发展需要、监管政策、市场融资环境的变化,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以实现公司和员工个人的共同发展。

五、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然终止,公司董事会办理终止的相关事宜。

六、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综合考虑了目前监管政策和市场融资环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