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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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2018-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公告编号:2018-019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3,732,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06月2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7年05月12日,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盈电子”)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94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19,000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于 2017年 0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4名股东,分别为韩亚伟、孟庆友、嘉兴鼎峰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为“嘉兴鼎峰”)、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青岛金石”)。上述股东持有限售股共计23,7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4%,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18年06月27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88,076,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2,019,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6,057,000股。自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东对其所持股份的承诺如下:

韩亚伟、孟庆友、嘉兴鼎峰、青岛金石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其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

韩亚伟董事承诺:

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日盈电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日盈电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日盈电子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中信证券对日盈电子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3,732,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06月27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