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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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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8-09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下

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万向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2、若交易各方未按照协议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本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万向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向创投”)计划自2018年3月8日起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9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8793%)。

2018年6月22日,万向创投与万向一二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向一二三”)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万向创投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19,97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8793%)转让给万向一二三。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介绍

1、转让方

(1)基本情况

名称:万向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管大源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398号

成立时间:2000年12月11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主要股东:万向集团公司、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2)股份承诺及履行情况

万向创投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承诺如下:

①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

②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承诺人有意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的 12个月内,承诺人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在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承诺人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80%,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承诺人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承诺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承诺人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③若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其法定代表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承诺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承诺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止本公告日,万向创投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2、受让方

名称: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鲁伟鼎

注册资本:198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二路855号

成立时间:2011年07月13日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由动力电池组装的锂离子电池系统的设计、服务及技术升级;锂离子动力电池的制造;本公司生产产品的销售

主要股东:万向集团公司、普星聚能股份公司、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二)股份转让交易双方的关系

交易双方万向创投和万向一二三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万向集团公司,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的转让。

(三)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前后交易双方持股情况

(四)《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股份转让方、卖方):万向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股份受让方、买方):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

2、标的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标的股份为万向创投持有的公司 19,97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8793%,标的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

3、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2.92元/股,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657,412,400元(大写:陆亿伍仟柒佰肆拾壹万贰仟肆佰圆整)。股份转让价款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支付。

4、付款方式

自双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将19,970,000股标的股份办理股份过户完毕,万向一二三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最终出具的文件名称为准)视为该等股份过户登记完成。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万向一二三将全部股份转让价款支付至万向创投的银行账户。

5、协议生效

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及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万向创投和万向一二三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万向集团公司,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系万向集团公司为满足其战略发展需要所做出的决定,将持有公司股份的主体由万向创投转让给具有新能源汽车产业背景的万向一二三,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双方在产业合作的关系。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后,万向一二三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9,970,000股,持股比例为5.879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万向创投的股份减持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万向创投的股份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后,万向创投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万向一二三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的《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广州天赐材料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4、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3、《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8-094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7年度报告全文》。由于工作人员填写疏忽,在《2017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五节 重要事项”之“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中出现了单位与数据不对应的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更正后:

公司已将更正后的《2017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对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