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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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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8-142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8年6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金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2018-143号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下属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且担保风险可控。

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被担保方未对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红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2018-143号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下属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且担保风险可控。

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被担保方未对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福建泰维置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2018-143号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下属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且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泰维置业借款提供全额担保,泰维置业另一参股股东汇明昇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被担保方未对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金融机构签署融资事项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维”)通过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国投”)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融资,融资金额人民币5亿元,具体以福建中维与陕国投签署的编号1733007-01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1733007-02的《债权债务确认协议》、编号1733007-03的《还款协议》、编号1733007-04、1733007-05、1733007-06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本公司同意为福建中维履行合同项下按期偿还应收账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融资中所涉及担保权限已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双方协商,公司同意与陕国投就编号1733007-03的《还款协议》签署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就还款协议中的1.78亿剩余未支付债权转让款的资金占用费率进行调整。还款协议其他条款,以及本次融资涉及的其他协议均保持不变。同意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就公司本次合作事宜签署相关合同及函件。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8-143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金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闵”)作为借款人,接受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7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作为担保方,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红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红御”)作为借款人,接受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7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作为担保方,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泰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维置业”,公司间接持股60%,汇明昇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作为借款人,接受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10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作为担保方,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汇明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明昇”)按照持股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框架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

(二)担保审批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3日、2018年5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公司2018-87号公告),对符合条件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预计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在已授权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金闵的累计预计担保额度为10亿元,目前已使用额度7亿元(含本次的担保额度7亿元),剩余担保额度为3亿元。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红御的累计预计担保额度为10亿元,本次借款前已使用6亿元,本次使用剩余额度4亿元,并从上海兴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兴闳”)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3亿元,上海红御及上海兴闳的资产负债率均在70%以上,满足调剂条件。上海红御剩余担保额度为0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兴闳的累计预计担保额度为32.2亿元,目前已使用额度22.8亿元(含本次的担保额度3亿元),剩余担保额度为9.4亿元。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泰维置业的累计预计担保额度为20亿元,目前已使用额度16.83亿元(含本次的担保额度10亿元),剩余担保额度为3.17亿元。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金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1号新村13号

法定代表人:黄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1月8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除房地产中介)。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股100%。

与上市公司关系:上海金闵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被担保方上海金闵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名称:上海红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749弄53号140室

法定代表人:黄慷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7月22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景观设计(工程类项目凭许可资质经营),企业管理。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股100%。

与上市公司关系:上海红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被担保方上海红御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名称:福建泰维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龙海市隆教乡白塘村

法定代表人:王元元

注册资本:3,288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6年8月1日

经营范围: 在龙海市隆教乡白塘村从事白塘湾国际旅游度假城一期项目的酒店、旅游综合开发经营及配套设施建设;在龙海市隆教乡新厝村从事白塘湾国际旅游度假城一期项目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物业服务。

股权结构:

与上市公司关系:泰维置业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与泰维置业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被担保方泰维置业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1、被担保人:上海金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7亿元

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被担保人:上海红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7亿元

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被担保人:福建泰维置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10亿元

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为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被担保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下属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且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泰维置业借款提供全额担保,泰维置业另一参股股东汇明昇按照持股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被担保方未对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8,564,1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31.68%。其中,对参股公司实际担保366,797万元,其余均为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以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