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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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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公告编号:2018-040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6月22日(星期五)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下午15:00至2018年6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胡作寰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34)。

7、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48,494,8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18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48,479,0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17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4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5,028,8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4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5,013,0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3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4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云芸律师、何灿舒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议案4、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10、议案11、议案1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490,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24,6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1%;反对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 《关于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490,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24,6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1%;反对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 《关于审议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490,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24,6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1%;反对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0 《关于审议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490,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24,6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1%;反对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 《关于审议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490,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24,6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1%;反对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 《关于审议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和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222,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04%;反对272,3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6,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878%;反对272,3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1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0 《关于审议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金融机构借款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222,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04%;反对272,3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756,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878%;反对272,3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1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00 《关于审议〈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490,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24,6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1%;反对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9.00 《关于审议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490,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24,6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1%;反对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00 《关于审议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490,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24,6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1%;反对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1.00 《关于深圳国华银宝先进制造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变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490,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24,6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1%;反对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2.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490,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24,6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1%;反对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3.00 《关于提名孙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490,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3%;反对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24,6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1%;反对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指派云芸律师、何灿舒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公告编号:2018-041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孙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5月10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陈南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南辉先生因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战略决策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5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

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孙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会议决议内容公告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孙军先生被选举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2日

附:孙军先生简历

孙军,男,1975年9月出生,湖南财经学院法律系涉外经济法专业本科

1997.07-2000.06 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历任信贷管理处资产保全科科员、 法律科科员

2000.06-2005.12 中国东方资产青岛办事处资产处置审查办公室高级主任

2005.12-2016.09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历任市场开发部副经理,资产经 营部高级经理、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业务管理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2016.09-2017.12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管理二部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兼任东方国际公司、浙江融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7.12 至今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孙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