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3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6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了提交本次会议的2项议案并逐项进行了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融资方案的议案》
同意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融资方案。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及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958 证券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4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7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7月13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业一路88号金钼股份综合楼A座9楼视频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13日
至2018年7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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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6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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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18年7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异地股东可于2018年7月10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件应注明“参加股东大会”的字样。
4、登记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业一路88号金钼股份综合楼A座8楼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77
联 系 人:窦 凯 马 媛
联系电话:029-88323963 029-88320019
传 真:029-88320330
六、 其他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7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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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5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及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委托贷款及担保对象: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钼汝阳”)
●委托贷款金额:7亿元
●委托贷款期限:5年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执行,按季调整,按季付息。
●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1亿元,为其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11.93亿元。
●是否有反担保:金钼汝阳以现有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其他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未有逾期对外担保。
一、情况概述
为推动金钼汝阳东沟钼矿采选改造项目建设整体顺利实施,有效释放现有产能,发挥规模效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融资方案的议案》。具体融资方案如下:
(一)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人: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借 款 人: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贷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贷款金额:7亿元
贷款期限:5年
贷款用途:根据金钼汝阳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提款。
贷款利率: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执行,按季调整
付息方式:按季付息
担保方式:金钼汝阳将东沟钼矿采矿许可证质押给金钼股份
(二)长期流动资金贷款
债 权 人:中国银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借 款 人: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
贷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贷款金额:1亿元
贷款期限:3年
贷款利率:同期同档次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
金钼股份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按担保额向金钼汝阳按年收取1%保费,金钼汝阳以现有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其他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此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属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权限范围,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金钼汝阳基本情况
金钼汝阳于2004年2月9日组建成立,注册地为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付店镇东沟村韩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000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金钼股份持有其65%股权,河南省华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5%股权。主要经营钼矿石采选、加工、销售;钼系列产品、化工产品的出口;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金钼汝阳资产总额328,821万元,负债总额270,612万元(其中贷款总额237,650万元),净资产58,209万元。资产负债率82%。2017年实现营业总收入65,312万元,净利润2142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为金钼汝阳提供委托贷款及担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且有利于金钼汝阳解决资金需求,以加快推进东沟钼矿采选工程后续建设资金需求,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及日常运营,有效释放现有产能,发挥规模效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金钼汝阳2018年融资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目前流动资金较为充足,本次金钼汝阳2018年融资方案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且有利于金钼汝阳持续发展,更好的发挥规模效益。同意金钼汝阳2018年融资方案。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及担保情况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12.2亿元,全部是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无逾期委托贷款;累计对外担保11.9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36%,全部是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