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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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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齐普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8-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7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金证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齐普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齐普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普生公司”)

●本次为齐普生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39,000万元(人民币元,下同),本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7,410万元;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6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齐普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齐普生公司因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公司拟为齐普生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不超过折合人民币壹亿元的授信余额本金,及其利息、相关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此次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所担保的具体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保函、信用证、贵金属租赁等该银行可办理的各类授信业务)、币种、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以债务人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用于向上游采购货物。前述担保金额不包含此前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的可向银行提供的担保金额。

公司拟为齐普生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壹亿柒千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次担保期限为壹拾贰个月。担保金额用于企业日常经营,授信的实际金额、期限、币种、具体用途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拟为齐普生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授信玖仟万元整提供保证担保。此次担保期限为壹拾贰个月,范围为授信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人民币玖仟万元整中的人民币陆仟万元整,以及相应的利息、复利、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授信金额用途为专项用于采购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的网络产品。

公司拟为齐普生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人民币陆仟万元整提供并履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次担保期限为壹拾贰个月,范围为敞口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陆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及该授信额度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律师费、诉讼费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等款项。该授信用于企业采购支付,利率及其他条件等由借款人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

齐普生公司的其他股东深圳市合生创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具了承诺函,承诺按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连带担保责任。

上述担保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齐普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58632909X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 李结义

注册资本: 12,800万元

成立日期: 2004年03月01日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一冶广场2栋B座1705房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硬件产品及其配套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上门维修服务;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楼宇智能化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机械设备的购销及其它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市政工程设计与施工(凭资质证经营);计算机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职业技能培训;劳务派遣(不含人才中介)。

股权结构: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齐普生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112,205.91万元,负债总额:80,547.27万元,资产净额:31,658.64万元,营业收入:276,341.30万元,净利润:8,442.10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齐普生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会认为齐普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资信良好,本次担保是基于其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18年6月25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人民币8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7.14%。其中公司对齐普生公司的担保总额是人民币59,000万元,齐普生公司为本公司的担保总额是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1.金证股份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齐普生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齐普生公司2017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8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金证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8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6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经过充分沟通,以传真方式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回避,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齐普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齐普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回避,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89)。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9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金证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7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7月1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大楼9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18年6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于2018年7月9日(上午9—11时,下午15—17时)向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以收信邮戳为准)。

2、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3、个人股东请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股东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六、 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五道金证大厦九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姚震

联系电话:0755-86393989 传真:0755-86393986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7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0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金证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补充质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接到公司股东徐岷波先生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票质押情况

徐岷波先生将其所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中的1,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质押给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前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本次股票补充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6月22日。

二、股票质押的目的

本次股票质押是对前期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的融资安排。

三、股东股票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徐岷波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81,165,428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徐岷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51%,其中质押62,457,529股,占其本人持股的76.9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32%。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