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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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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8-041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2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6月26日上午9:30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2)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文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热处理板块相关联企业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热处理板块相关联企业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引入新股东,即以公司董事、江苏丰东热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朱小军先生为首的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团队参与的员工持股平台(以下简称“持股平台”),由持股平台对公司热处理板块部分相关联企业投资,投资总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内,在保证公司控股权的前提下,持股平台对单个企业投资比例在15%以下(视具体项目而定)。

董事会认为,此次热处理板块相关联企业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建立与核心团队的利益分享机制从而形成长效激励体系,提高优秀人才的凝聚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朱小军先生、夏晓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热处理板块相关联企业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可以让员工树立主人翁意识,从而提高优秀人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协议价格和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体现了公平、公允和合理的原则;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热处理板块相关联企业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热处理板块相关联企业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系为满足公司热处理业务快速发展需要,同时为建立和完善与热处理板块核心团队的利益共享机制,让员工树立主人翁意识,从而提高优秀人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协议价格和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体现了公平、公允和合理的原则;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朱小军先生、夏晓宇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关于热处理板块相关联企业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热处理板块相关联企业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刊载于2018年6月27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丰东热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东热技术”)拟为其控股子公司青岛丰东热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丰东”)向银行申请的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担保。青岛丰东为公司控股孙公司,经营情况良好,青岛丰东的股东、总经理吴俊平先生同时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丰东热技术本次为青岛丰东提供银行授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经审慎研究,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本次担保有助于其获得发展所需资金,风险可控,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刊载于2018年6月27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青岛高新金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价格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青岛高新金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价格是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也是为进一步完善方欣科技的产业链布局以及战略布局,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调整青岛高新金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价格是本着谨慎务实、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更是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结合了当前的市场环境和公司的战略布局,有利于公司完善产业布局,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调整青岛高新金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调整青岛高新金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刊载于2018年6月27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4、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方欣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上述银行分别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开户情况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热处理板块相关联企业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方欣科技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青岛高新金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5、《盐城大丰东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江苏丰东热技术有限公司、苏晓东先生、孙洪芳女士及南京丰东热处理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丰东热处理工程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8-042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6月26日上午11:00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2)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季祥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热处理板块相关联企业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此次热处理板块相关联企业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提高优秀人才的凝聚力,有利于公司发展。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符合定价公允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8-043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热处理板块相关联企业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投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财互联”或“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热处理板块相关联企业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热处理板块相关联企业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引入新股东,即以公司董事、江苏丰东热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朱小军先生为首的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团队参与的员工持股平台(以下简称“持股平台”),由持股平台对公司热处理板块部分相关联企业投资,投资总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内,在保证公司控股权的前提下,持股平台对单个企业投资比例在15%以下(视具体项目而定)。

2、因公司董事朱小军先生兼任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董事夏晓宇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房莉莉女士为有限合伙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持股平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持股平台投资公司热处理板块相关联企业构成关联交易。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盐城大丰东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MA1WNG1L5G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333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小军

成立日期:2018年06月07日

合伙期限:2018年06月07日至2028年06月06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从事热处理行业的项目投资及非证券股权投资。

历史财务数据:不适用

关联关系情况:盐城大丰东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由公司热处理板块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团队共同参与的员工持股平台,公司董事朱小军先生为普通合伙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董事夏晓宇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房莉莉女士为有限合伙人。因此,持股平台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持股平台拟对公司热处理板块部分相关联企业投资,投资总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内,在保证公司控股权的前提下,持股平台对单个企业投资比例在15%以下(视具体项目而定)。

目前已确定的投资标的为南京丰东热处理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丰东”),持股平台拟向南京丰东增资668.15万元,增资后持股平台在南京丰东的持股比例为10%。南京丰东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丰东热处理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工业园

设立时间:2004年05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7594876788

法定代表人:向建华

增资前注册资本:2,752.25万元

主营业务:机械配件专业热处理加工;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制造、销售;热处理设备及零部件销售、维修和技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

2、股权结构情况(本次增资前)

3、主要财务数据

4、其它情况

南京丰东不存在担保、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

5、其它投资项目信息披露

持股平台拟参与的热处理板块其它投资项目暂时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审计的南京丰东净资产值作为定价依据。参照标的公司账面净资产进行定价,与市场价格相比具有公允性。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南京丰东为满足经营发展及实现战略目标的需要,拟新增注册资本786.22万元人民币,持股平台、苏晓东、孙洪芳愿意认缴该786.22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

2、持股平台、苏晓东、孙洪芳分别以668.15万元人民币、671.19万元人民币、145.43万元人民币现金认购南京丰东353.85万元人民币、355.45万元人民币、76.92万元人民币出资额。

3、在增资协议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交易各方分别缴付全部增资价款,计1,484.77万元人民币,增资总价款1,484.77万元人民币中,786.22万元人民币计入注册资本,剩余698.55万元人民币将计入资本公积。

4、本次增资完成后,南京丰东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5、江苏丰东热技术有限公司放弃本次增资前按其实缴出资比例认缴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

6、本增资协议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经南京丰东股东会决议批准后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热处理板块业务发展速度较快,为满足相关企业业务拓展以及公司布局热处理连锁服务网点的需要,公司将根据项目发展需求,对相关联企业进行投资。本次投资在保证公司控股权的前提下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参与,有利于建立与核心团队的利益分享机制,从而形成长效激励体系,提高优秀人才的凝聚力和公司热处理板块业务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热处理业务长期、持续和健康发展。此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八、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热处理板块相关联企业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此次热处理板块相关联企业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建立与核心团队的利益分享机制从而形成长效激励体系,提高优秀人才的凝聚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朱小军先生、夏晓宇先生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热处理板块相关联企业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可以让员工树立主人翁意识,从而提高优秀人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协议价格和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体现了公平、公允和合理的原则;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热处理板块相关联企业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热处理板块相关联企业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系为满足公司热处理业务快速发展需要,同时为建立和完善与热处理板块核心团队的利益共享机制,让员工树立主人翁意识,从而提高优秀人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协议价格和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体现了公平、公允和合理的原则;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朱小军先生、夏晓宇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关于热处理板块相关联企业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热处理板块相关联企业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次热处理板块相关联企业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提高优秀人才的凝聚力,有利于公司发展。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符合定价公允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热处理板块相关联企业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5、《盐城大丰东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江苏丰东热技术有限公司、苏晓东先生、孙洪芳女士及南京丰东热处理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丰东热处理工程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8-044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为控股孙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财互联”或“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丰东热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东热技术”)为其控股子公司青岛丰东热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丰东”)向银行申请的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担保,青岛丰东的股东、总经理吴俊平先生同时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担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通过且相关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1年。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涉及的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丰东热处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74037629X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赵红路

法定代表人:向建华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8月15日

营业期限:2002年8月15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热处理及表面处理加工;制造、加工:热处理设备及零部件;热处理技术咨询、热处理产品检测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热处理技术开发、热处理技术转让;批发、零售:仪器仪表、金属检测设备、建筑材料、汽车零部件、钢材、钢带、金属制品、五金工具、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热处理设备及材料、工业炉(不含锅炉类)、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工业自动化设备、电子电器、计算机及软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情况:丰东热技术持股比例75%,吴俊平持股比例25%。少数股东吴俊平担任青岛丰东总经理。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青岛丰东资产总额为40,442,202.26元,负债总额为10,112,474.30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328,605.43元,实现净利润4,876,534.14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3月31日,青岛丰东资产总额为43,366,708.73元,负债总额为12,379,972.89元,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1,010,563.55元,实现净利润657,007.8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为青岛丰东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依据青岛丰东与相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确定,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担保累计余额为6,000万元,占2017年度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1.53%。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五、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丰东热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东热技术”)拟为其控股子公司青岛丰东热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丰东”)向银行申请的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担保。青岛丰东为公司控股孙公司,经营情况良好,青岛丰东的股东、总经理吴俊平先生同时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丰东热技术本次为青岛丰东提供银行授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经审慎研究,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本次担保有助于其获得发展所需资金,风险可控,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8-045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青岛高新

金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财互联”) 于2017年3月1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全资子公司方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欣科技”)以现金方式收购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信股份”)、杜长河、青岛融易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易信”)合计持有的青岛高新金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金财”或 “标的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交易对价为19,100万元人民币,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交易中,杜长河向方欣科技承诺:高新金财于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应当实现的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税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值为准,且不包含方欣科技设立的增值事业部贡献的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910万元、2,292万元、2,750.4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

因《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高信股份业务、人才剥离等条件未能如期完成,同时因宏观市场环境和财税行业政策在2017年发生了较大变化,从而导致交易各方原约定的盈利预测及承诺净利润未能达成。但因青岛市场对公司战略布局有着较为重要的影响,经公司管理层商定,对标的公司重新进行评估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5,730万元的估值收购标的公司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已于2018年6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青岛高新金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价格的议案》,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

(一)基本情况

(1) 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2号楼18层

法定代表人:杜长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713725976M

注册资本:4,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信息集成系统防爆电器、防爆仪器仪表、防爆灯具安装(煤矿除外);经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的商用密码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经国家密码管理局审批并通过指定检测机构产品质量检测的商用密码产品(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修理资格证书,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证书,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节能设备开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仅限分支机构开发、生产);节能信息、环保工程、信息科技、计算机技术、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工程;环境、能源工程设计与施工;自动化设备开发、生产、销售与维修;电子产品开发、生产销售与服务;计算机软件、硬件(含配件)开发、销售、租赁及服务;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监控工程、自动控制工程开发、设计、安装及维护;税控收款机销售与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办公设备、办公用品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劳务派遣;电力销售;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的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市政工程服务;批发、零售:水处理滤料、仪器仪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杜长河

杜长河,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370102**********13,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3) 青岛融易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太白山路19号6楼610房间

执行事务合伙人:杜长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CMHP921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投资;股权投资;经济信息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经营其它无须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金财互联关联关系说明

上述交易对方与方欣科技、金财互联及金财互联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造成金财互联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高新金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战丽萍

注册资本:35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6年11月28日

营业期限至:2026年11月27日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太白山路19号6楼610房间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硬件(含配件)开发、销售、租赁及技术服务;网络设备销售及技术服务;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电子监控工程开发、设计、安装及维护;税控收款机销售与服务;办公、电子设备、办公用品零售;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高新金财的公司章程,高新金财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二)交易标的的业务介绍

高新金财成立于2016年,是一家主要从事于财税软件产品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的公司。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 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 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诉讼、仲裁、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五)本次交易定价情况

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18﹞第620001号《方欣科技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青岛高新金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结合目前市场情况以及政策情况,并基于标的公司管理团队重新测算的标的公司2018年至2020年的盈利预测数据,标的公司的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800万元。结合上述标的公司评估价值,交易各方同意对原交易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标的公司100%股权的总对价为5,730万元。

(六)本次交易后的股权结构

(七)高新金财股东优先权情况

根据高新金财相关股东会决议,高新金财全体股东无条件放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高新金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对本次交易出让股权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本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1.协议主体

受让方:方欣科技(以下简称“甲方”)

转让方:高信股份(以下简称“乙方”)、杜长河(以下简称“丙方”)、融易信(以下简称“丁方”)

2、股权转让的价格

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18﹞第620001号《方欣科技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青岛高新金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结合目前市场情况以及政策情况,并基于标的公司管理团队重新测算的标的公司2018年至2020年的盈利预测数据,标的公司的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800万元。结合上述标的公司评估价值,交易各方同意对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标的公司100%股权的总对价为5,730万元。原《股权转让协议》中第2.3条约定的各方收购比例不发生变化,交易价格分别按原比例重新计价,即:甲方应支付乙方(对应标的公司51%股权)总对价款为2,922.3万元,截至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已支付4,870.5万元,差额部分的1,948.2万元由乙方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三十(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甲方;甲方应支付丙方(对应标的公司9%股权)总对价款为515.7万元,截至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已支付859.5万元,差额部分的343.8万元由丙方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三十(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甲方;甲方应支付丁方(对应标的公司40%股权)总对价款为2,292万元,由甲方自收到乙方、丙方依照上述约定退还款项合计2,292万元之日起三十(3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丁方。

乙方、丙方、丁方对上述价格以及价款支付方式均认可并同意。乙方、丙方违反前述约定,未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退还相应款项的,自迟延退还之日起,每日承担逾期未退还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丁方特别同意,在甲方收到乙方、丙方全部退还款项合计2,292万元和违约金(如有)之前,丁方不得亦不会向甲方主张任何款项支付或损害赔偿。

3、关于本次交易对价款的使用安排

原《股权转让协议》中第3.1条约定了“本着对甲方长期发展战略的认同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进一步确保业绩补偿能力,丙方同意从二级市场以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认购丰东股份的股票,认购股票的总对价应不得低于本次股权转让对价款总额的70%(即13,37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叁佰柒拾万元整)。”

鉴于本次交易的总对价已发生变化,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将丙方认购股票的总对价作出调整,即:丙方认购金财互联股票的总对价应不得低于2,73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仟柒佰叁拾万圆整)。上述金额的股票购买行为应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六十(60)日内完成,否则由丙方承担违约责任。上述已购买股票的自愿锁定及分期解锁安排如下:标的公司2018年承诺业绩实现后,丙方可解锁本次认购的全部金财互联股票的27%;标的公司2019年承诺业绩实现后,丙方可另行解锁全部金财互联股票的33%;标的公司2020年承诺业绩实现后,丙方认购的金财互联股票可全部解锁。丙方应于甲方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开户并办理相关股票自愿锁定及分期解锁工作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4、承诺期限与承诺净利润

原《股权转让协议》中第8.1条约定了“标的公司于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910万元、2,292万元、2,750.4万元。”

在充分评估市场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本着严谨、负责、可行的原则,并同时考虑到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未能完成《股权转让协议》中所约定的2017年承诺业绩的事实,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在原承诺期限的基础上延长一年业绩对赌,即业绩对赌期限为2018年、2019年、2020年。承诺净利润调整为:标的公司于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20万元、750万元、900万元。业绩承诺人及补偿义务人仍为丙方,原《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补偿方式不变。

5、股权回购权

原《股权转让协议》中第10.1条约定了“本次交易完成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转让方以现金形式全部或部分回购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①标的公司在2017年、2018年、2019年的承诺期限内,任何一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70%;②标的公司股东之间出现严重分歧,无法继续保证标的公司的正常运营;③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成员出现个人品质问题、重大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对标的公司造成利益受损或严重侵害等;④标的公司被有权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责令终止经营、停业整顿、或其业务所依赖的政府批文、资质或许可被撤销、未通过年检或已失效;⑤转让方、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及上述各方之关联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关联方认定的会计准则确定)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参与或进行与标的公司之间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其他违反本协议第10.2、10.3、10.4条约定的;⑥标的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违约或遭受重大行政处罚行为或存在经营不合规、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或合规要求的;⑦其他因转让方违约或标的公司治理不善等导致的标的公司经营或存续将存在重大障碍、或已经或将会给甲方或标的公司造成1,000万以上损失。”

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将股权回购权的条件①调整为:标的公司在2018年、2019年、2020年的承诺期限内,任何一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70%。

五、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的目的

为进一步巩固方欣科技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

2、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实施后,有利于完整公司的战略布局,完善产业链布局,增加获客渠道,进一步提高方欣科技的行业地位。

六、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青岛高新金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价格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青岛高新金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价格是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也是为进一步完善方欣科技的产业链布局以及战略布局,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青岛高新金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价格是本着谨慎务实、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更是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结合了当前的市场环境和公司的战略布局,有利于公司完善产业布局,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调整青岛高新金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价格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关于青岛高新金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方欣科技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涉及的青岛高新金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8-046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王金根先生的通知,获悉王金根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2、王金根先生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金根持有公司股份54,511,4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4%;本次质押股份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王金根先生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9,951,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6.60%。

3、本次被质押的股份或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有可能出现股份质押影响业绩补偿的潜在风险。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影响其业绩承诺的正常履行,公司也将持续跟踪王金根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进展情况,督促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影响业绩承诺的正常履行。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18年6月25日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王金根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协议书》。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