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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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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0 证券简称:中央商场 公告编号:临2018-024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6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晓国先生主持,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会议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大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祝珺、沈晔、独立董事李心合、苏峻因事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宇袖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公司201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0议案名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01议案名称:公司为徐州百货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借款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2议案名称:公司为联合营销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借款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3议案名称:公司为中商奥莱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借款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04议案名称:公司为海安购物广场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申请项目贷款28,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0议案名称: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01议案名称:联合营销公司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借款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2议案名称:盱眙购物广场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借款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0议案名称: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非公开发行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计划的议案

9.01议案名称:非公开发行收益权转让计划的发行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2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0议案名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01议案名称:公司为联合营销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计划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2议案名称:公司为新亚百货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及回购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3议案名称:公司为联合营销办理32,000万元保理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4议案名称:徐州百货为联合营销办理32,000万元保理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5议案名称:公司为联合营销办理20,000万元保理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6议案名称:中央新亚为联合营销办理20,000万元保理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获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兢、于波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7日